关于开展第一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5〕54号 教务处 | 2025-04-25

各二级学院及课程负责人:

为科学评估课程建设成效,强化成果示范作用,保障校级优质培育课程建设质量,根据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对2024年立项的第一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开展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24年1月立项的27门校级优质培育课程(详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内容

1. 《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结项申请表》(附件2,需加盖学院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2. 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修订后的课程标准、教案(不低于8学时)、教学进度表;

2)学生成绩分析报告;

3)自制教学资源(微课、课堂实录视频、自编教材或讲义等);

4)课岗赛证融合材料(教改项目、证书获取、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

5)公开课支撑材料。

(二)提交方式及时间

1. 电子材料:于2025年5月31日前,通过学校教研管理平台提交以下文件:

1)已盖章签字的《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结项申请表》PDF稿(扫描件);

2)相关附件材料(按结项材料清单中顺序依次上传平台)。

2. 纸质材料:将《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结项申请表》纸质稿(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116办公室金薇老师处,截止时间同上。

三、结项验收安排

1.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程建设成果进行网上初评,并召开专题评审会议,届时安排各课程负责人制作PPT进行现场汇报,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验收重点包括课程建设相关材料、教学资源、学生成效及改革成果应用等,验收合格者授予“校级优质课程”称号。

四、其他说明事项

1. 根据验收结果,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拨付剩余建设经费;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并暂缓发放经费。

2. 对申请延期结项的课程,负责人填写《学校优质培育课程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3),并由二级学院负责督促其限期完成。

3. 申请延期结项或限期整改的课程,时间自本次验收结果公布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否则按撤项处理。

4. 因主观原因不能结项的课程,负责人应填写《学校优质培育课程项目到期未完成自愿放弃结项情况说明》(附件4),学校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项目。

5. 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生课程负责人信息变更等情况,应填写《学校教研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5),并在学校教研管理平台中提交变更申请,由二级学院、教务处进行审核。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督促课程负责人严格对照建设标准查漏补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提交,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高质量完成课程建设目标。


附件1:第一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名单.docx

附件2: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结项申请表.docx

附件3:学校优质培育课程延期结项申请表.docx

附件4:学校优质培育课程项目到期未完成自愿放弃结项情况说明.docx

附件5:学校教研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