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为了更好地检测教学效果,调节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学习,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选择适合的考试形式,可以采取笔试(开卷或闭卷)、机试、口试、实操、作品答辩、集中线上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非试卷类考试方案需报教务处备案,二级学院需对以上考核方式进行严格把关。
二、考试总体安排
1. 期末随堂考试:即日起至18周周二(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1)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所有考查课程及《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课程的考核工作在随堂考试阶段完成。部分非试卷类考试课程也可安排在随堂考试阶段,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并填报《2021-2022-1期末考试组织形式安排表》。
(2)随堂考试阶段的考核工作原则上安排在该门课程的最后一次课上进行。若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应统一试卷、统一组织,安排在第17周至18周周二前进行考试,具体排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负责。
2. 期末集中考试:第18周周三至周五(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间完成考核工作。
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表中规定的考试课程原则上应在期末集中考试阶段安排,各专业至少安排2门及以上的专业类考试课程(2021级至少安排1门),特殊情况另行报备安排。在集中考试阶段安排的考试课程,各二级学院填报《2021-2022-1期末考试组织形式安排表》,由教务处统一排考。
3. 延期考试安排:11月15日后新开课班级(2179-2199班)的所有课程根据排课时各开课学院的既定方案执行,遵循“一院一策、一班一策”的原则,灵活的安排课程结课考试,一般应在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原则上考试安排以随堂形式,在最后一次课上以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凡安排延期考试的课程请在《2021-2022-1期末考试组织形式安排表》中的考试时间列标注“延期”,并备注拟采用的考试形式。
三、命题工作
1.命题工作是考试工作的首要环节,各二级学院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教师做好命题工作。
2.试题题量应适当,应控制在90分钟内完成。笔试形式考试课程必须拟制等质、等量、等效的两套试卷,同时附有试题的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用于考试和补考。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
3.各二级学院需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试卷模板进行出卷,写清标明考核方式,标注开闭卷形式。命题教师、系(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要严格把关签字确认,保证试卷命题规范及质量。
4.所有采用非试卷类考核方式的课程,任课教师需要填写考试方案。
四、试卷的报送、印制及保管工作
1.报送教务处印刷的考试、考查课程名称以及试卷上的课程名称必须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保持一致。试卷格式必须用学院统一制定的标准格式。
2.期末随堂笔试试卷的电子稿、文本稿和非试卷类考试方案于第15周周五(12月10日)下午16:00前由各学院教学秘书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金薇老师处。期末集中考试试卷的电子稿、文本稿和非试卷类考试方案于第16周周五(12月17日)下午16:00前由各学院教学秘书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金薇老师处。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试卷将任意抽出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并送至外单位统一印刷。
4.印制好的试卷统一由教务处按照考场进行分袋;同时将考场学生名单一并装入试卷袋中,并封好保存。
五、其他事项
学生期末缓考、课程免修免考和教师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的安排详见教务处通知《关于做好学生缓考申请、教师取消学生考试资格和学生免修免考申请工作的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及操作指南如下:
1. 取消考试资格:任课教师于12月13日前提交,过期不予审批,操作流程详见:正方教务系统-取消考试资格操作指南。
2. 课程免修免考:学生于12月13日前提交,过期不予审批,操作流程详见:正方教务系统-办理免修免考操作指南。
3. 期末缓考:辅导员于正式开考前至少提前一天提交,过期不予审批,操作流程详见:正方教务系统-办理缓考操作指南。
附件1:2021-2022-1期末考试组织形式安排表.xlsx
附件4:《XXX》课程非试卷类考试方案(XXX学院).docx
教务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