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课堂教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和教学责任感,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安排在11月4日-11月22日(第十周至第十二周)进行,根据学校管理重心下沉战略思想,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期中考试工作
本学期期中考试时间安排定于11月11日-11月15日(第11周)进行,考试课程选择、试卷提交及印制、成绩上报等工作安排详见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教字〔2019〕114号),通知网址:
http://www.gist.edu.cn/2019/1021/c39a27629/page.htm
(二)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
1、根据《关于2020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字〔2019〕90号)要求,检查各二级学院落实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相关工作的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岗位落实情况,同时检查学生注册并使用“校友邦”平台周志撰写等环节工作参与率情况。检查《2020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情况回执登记表》、《2020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情况汇总表》的填写、登记及收缴工作的执行情况。
2、检查各毕业班导师在《导师工作手册》中的“专业发展辅导活动”一栏对所带班级开展毕业顶岗实习培训的填写记录情况,在“学业咨询及指导”一栏对帮助学生联系顶岗实习单位、关心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记录情况。
3、根据《关于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字〔2019〕91号)要求,各二级学院应全面检查各自学院指导教师下发任务书及组织学生完成开题报告的情况,重点检查同一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选题重复问题。
4、教务处针对以上检查结果进行抽查。
二、检查形式
(一)课堂听课
各学院领导根据学院本学期督导听课总体安排要组织一、二级督导与全体教师走进课堂,重点选择新教师及新课程开展听课活动,深入了解本院的课堂教学情况。在期中教学检查阶段(第10周-12周)二级学院领导听课至少3节课及以上;一、二级督导自行安排集中听课;各专任教师至少听2节课及以上,听课教师必须做好相应听课记录并整理汇总待查。
(二)二级学院自查
各学院根据期中检查任务要求,检查和梳理本学期已经完成的各项工作,整理好相关资料,建好档案,完成自查总结。
(三)召开师生座谈会
根据本学期1-9周教学巡视及督导听课情况,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实习实训、后勤保障和思想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于11月4日前将学生座谈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以及参会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做好座谈会的拍照、记录、通讯报道等相关工作。
教务处拟于第11周组织全校性学生代表座谈会及教师代表座谈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开展专业群教师教研活动
各专业群每位老师需汇报本学期每门课程教学情况,特别是作业布置、讲授时间、课堂纪律等内容,研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商讨对策。各院需做好教师发言记录备查。
三、检查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直接由院长负责,做到高度重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扎实细致。
(二)各学院要对照期初制定的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结合开学以来开展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自查情况。同时,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经验和特色,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解决的措施。
四、检查时间安排
各学院自查,第10至12周完成;各学院自查报告附件1于11月25日前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