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习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16号 教务处 | 2024-11-20

各二级学院:

进一步强化实习过程管理保障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实习管理自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自查实习规范开展情况。全面摸排核查2025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违规组织计划外实习、有偿组织实习、实习专业不对口、较高安全风险实习、实习三方协议不落实、实习考核不规范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2.自查学生岗位落实情况。全面摸排学生实习岗位落实情况

3.自查学生实习材料情况。查岗位实习三方协议、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学生自主选择岗位实习申请书(申请自主实习学生提供)是否提交齐全。结合“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检查周志撰写数量及质量。

4.自查实习指导工作情况。检查实习指导教师是否按要求开展指导工作。自查是否按要求现场巡查学生实习情况,是否应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中实习监控功能掌握学生实习动态。

5.自查岗位实习反馈机制。自查是否建立完善的实习反馈机制,畅通学生、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对岗位实习过程进行评价和反馈的渠道。是否建立实习投诉事项台账。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于1120-1126日开展数据分析、材料查阅、现场巡查等形式多样的实习自查工作。

2.学校于1127-124日开展实习组织情况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并报备教务处。及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督促整改,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整改到位。

2.108日启动实习的专业,128日前所有学生应落实实习岗位,并提交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等实习材料。对于未落实岗位学生,要排摸原因,并组织学生及时落实实习岗位。

3.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各项实习材料,并结合2025届学生实习情况一览表(教务处推送至各学院)重点检查实习工作时长、实习薪酬等是否违反上级要求。

4.各学院要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巡查和建设力度,组织指导教师使用信息化手段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密切与学生的联系,及时处理学生提出的诉求,关注其身心健康,杜绝“放养”现象,保障学生安全实习。

5.各学院要及时梳理和总结自查情况,在实习工作会议(会议安排另行通知)上交流,并于1129日前报送自查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

教务处

20241119

附件:2024年XX学院实习自查工作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