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根据我校《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院教字[2024]67号)及《教师免听课制度实施意见》(院督字[2021]5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听课教师名单公布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近两学年教学督导评价结果及教师课堂教学整体表现,经二级学院推荐、教务处(督导室)审核,认定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孙莉、机电工程学院惠越超、信息与软件学院瞿梦菊、艺术与建筑设计学院付玲、国际商学院牛伟、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蒋婧杰等49名教师具备2024-2025学年免听课资格(具体名单请参见附件)。
二、常规教学督导听课要求
1. 学校一级督导应每学期至少听课32课时,以跨院听课为主,并妥善做好听课安排与记录,确保学年全覆盖。
2. 二级学院督导组需结合本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分解任务,统一进行安排,持续做好本院教师督查听课的常规督导工作。二级学院聘任的督导员具体工作任务及工作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 督导评分数据将作为年终教师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请各学院注意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备学校年终检查。
教务处(督导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