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实行免听课制度是我校教学督导督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激发任课教师自觉提升其教学技能和成效的积极手段。为了规范并更好推进我校教师免听课制度的常态化管理与运行,特此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教师免听课资格获取
教师免听课资格获取条件,主要基于我校教学管理演进的现有成果和具体进展来确定。作为制度化,并能实现可持续运行,目前我校教师免听课资格获取源于以下两个指标,满足其中一项,就可以被认定为具有免听课资格。
1.年终督导评分统计连续两年排序名列前三位;
2.参加校级教学技能比赛获取一等奖,参加省市教学能力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参加全国教学能力竞赛活动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项。
二、教师免听课资格认定
1.认定部门:教师免听课资格认定的主体部门是各二级学院。
2.认定对象: 教师免听课资格认定对象为各二级学院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3.认定时间:每年1月初,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一级督导和本学院二级督导常规听课评教统计情况,按照参加校、市、省、全国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情况,对本单位专任教师免听课资格进行评价确认,结合具有被认定资格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综合表现,推荐下个年度新增常规督导免听课教师名单(见附件:年度新增免听课教师推荐表)。
4.认定数量:新增免听课人数=(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现有免听课教师人数)*10% 。
5.认定流程:二级学院确认本学院教师免听课资格——填写《年度新增免听课教师推荐表》——《年度新增免听课教师推荐表》书面报备学校教务处(督导室)——教务处(督导室)公示并公布年度专任教师免听课资格名单。
三、教师免听课制度管理
1.管理目标:教师免听课制度的实施,应突出其鲜明的导向性、自主性和示范性。促进学校良好的教风学风形成;引导全体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其教学素养和能力;推动教师参与校、市、省及全国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2.管理要求:教师免听课制度实行弹性管理,动态调整,设定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应该参与以下至少1项或1次活动:
(1)承担本学院教学能力比赛的指导任务;
(2)在本学院范围内举办一次公开(观摩)课;
(3)参加1次教学能力或课堂教学比赛。
3.自动续期:已获取免听课资格的教师,在其有效期间参加省市教学竞赛活动,获取三等及以上奖项;参加全国教学能力竞赛活动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项者,其免听课资格自动延长,延长时间为: 2年—原有效期剩余时间。
4.资格丧失:免听课教师的免听课资格丧失,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教师具有的免听课资格有效期期满,自动丧失免听课资格,重新进入教师免听课资格认定的新一轮周期;
(2)在免听课资格有效期期间,教师教学活动中出现教学违规行为或者教学事故,免听课资格即刻取消。(见【院教字[2017]18号】文件: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条例)
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2021年6月10日
附件: 20 年新增免听课教师推荐表
二级学院:
序号 | 新增免听课教师 | 备注 |
1 |
|
|
2 |
|
|
3 |
|
|
单位意 见 |
单位盖章: 20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