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持续深化我校专业内涵建设,推动特色专业群发展,提升我校在职业教育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现决定组织申报校级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 申报的特色专业群须包含三个及以上专业(已列为校级重点专业群内的专业不得申报)。
2. 各二级学院限报1个特色专业群,申报时需明确专业群的名称和组成,确保专业群定位准确,组群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和就业相关度较高。
3. 特色专业群应紧密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规范,与行业企业合作基础良好。
4. 特色专业群应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团队,课程体系科学规范,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
5. 特色专业群应具有良好的生源质量,并建有完善的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确保学生就业对口率高,用人单位满意度高。
二、申报程序与遴选方式
1. 请各二级学院对照申报条件,确定申报的特色专业群名称和组成,填写申报表。
2. 申报材料包括:特色专业群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3.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名单。
三、建设管理与验收
1. 立项的特色专业群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与管理,实行常规考核管理、年度报告、期末验收制度。
2. 特色专业群的建设期限为三年,到期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前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要求
1. 申报材料:校级特色专业群申报表(书面材料一式3份,同时提交WORD版和PDF版电子材料);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1份)。
2. 材料报送: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113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20699077@qq.com,联系人:胡玮,联系电话:68836133。
3. 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学院将视为自动放弃。
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