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岗位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岗位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根据工作计划,现开展毕业班实践教学项目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级学院自查:3月4日-3月15日
学校抽查:3月18日-3月22日
二、检查对象
岗位实习:应参加岗位实习的2021级学生
毕业设计(论文):全体2021级学生
三、检查安排
(一)毕业设计(论文)
1.各学院自行拟定中期检查形式(线上或线下)。
2.组织指导教师按不同类型全覆盖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及综合实践报告完成进度。
3.教务处于3月13日公布抽检学生名单,各学院整理相关学生电子文档并报送教务处。3月29日前指导教师在正方系统中完成中期成绩录入工作。
(二)岗位实习
1.各学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发布的新版实习管理规定,通过查看实习管理平台数据、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电话访谈等方式自查学生实习情况。
2.学校检查各专业学生实习岗位落实情况,抽查实习材料完成情况。
3.医护类专业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由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根据实习工作计划另行安排。
四、检查内容和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
1.检查质量及进度情况
审查论文题目、提纲、参考文献等(综合实践类侧重检查实习实践阶段性小结)内容质量,材料中审核或指导意见不得缺失。检查进度是否符合要求,对不参加检查或检查成绩不合格者最终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或“良好”。强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项目培育,为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推荐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检查选题信息化管理情况
核查是否有学生的选题信息未录入正方教务系统,及时在系统中做好选题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
3.检查中期材料规范情况
学生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或2,选择不同毕设类型的学生注意使用不同模板)。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类的学生提交相关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电子档至指导教师处待查;选择综合实践类的学生提交中期检查表待查。指导教师对上述材料中各项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格式的审查,对不达标者,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岗位实习
1.检查实习工作规范开展情况
检查是否存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令禁止的行为,如规定中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关禁止行为,特别是以“校企合作”等名义违规收费,违规通过中介组织实习活动等情形。
2.检查学生岗位落实情况
检查学生岗位落实情况,对于“校友邦”平台中参与率较低的班级要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并落实。若因学生已落实岗位但未在平台填报者,责令其在3月13日前务必登录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截止目前仍未落实岗位学生,各院应积极帮助其落实实习单位。
3.检查学生实习材料
重点检查学生三方协议、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学生自主选择岗位实习申请书(申请自主实习学生提供)是否提交齐全。结合实习管理平台检查周志撰写数量及质量(于2023年10月8日起开展实习学生,截止检查时间每生至少已完成7篇)。以上材料数量或质量不达标者,指导教师应加大催缴或整改力度。各学院于3月15日前收齐已落实岗位学生的实习材料。
4.检查实习台账材料
核查专业(群)实习标准、方案、集中实习基地统计等文件是否齐全并已报备教务处,材料缺失的专业应立即补齐。检查教师周志批阅进度,杜绝待批阅周志大量积压现象。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岗位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以查促改,及时总结,切实提高毕业班实践教学质量,于3月15日下班前将检查工作总结(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联系人:汪翀,联系方式68836133。
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