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字〔2023〕136号 教务处 | 2023-10-3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6-1124日(第10-12周)

、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工作

1. 师德师风情况: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是否精神饱满,是否认真组织教学,是否遵守教学规章制度、坚守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的情况。

2. 教师出勤情况:主要检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有迟到、早退等现象,统计正方教务系统中教师调、停、补课次数并通报。

3. 教学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主要检查教师利用超星平台进行课程门户建设情况和授课计划的提交审核情况,以及利用平台开展考勤、提问、讨论、作业、辅导答疑等教学活动的情况,包括活动的频率、质量、效果和反馈。

4. 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有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的教学研讨和集体备课活动等,是否按要求规范填写教研室工作手册。

(二)实践教学工作

1. 岗位实习检查:检查部、省、校实习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实习岗位落实实习协议等文件签订情况。对违规组织计划外实习、不允许学生自主实习、有偿组织实习、实习专业不对口、实习三方协议不落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2.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自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开题情况,检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情况

3. 课内实践教学检查:检查学校新版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自查实践教学材料、实践教学场所环境及使用记录、实验实训课开出率等情况。

(三)学生管理工作

1. 学生出勤情况:统计超星平台中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相关数据,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改进方案,促进学生的出勤率提高和学习质量提升。

2. 学生课堂情况:检查学生上课睡觉、聊天、玩手机等影响课堂教学秩序的不良行为,采取预防和干预措施,加强课堂监督和管理。

、检查形式

(一)课堂听课各二级学院领导根据本学期督导听课总体安排组织一、二级督导与教师走进课堂,重点选择新教师开展听课活动,深入了解本院的课堂教学情况。

(二)数据分析:根据教学信息化平台中统计的相关数据(调停补课情况、授课计划填报情况、教师利用平台开展信息化教学情况等),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教师教学规范和信息化教学能力的提升。

(三)师生座谈会议各二级学院分别组织召开本单位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生评教:组织2022、2023级学生的网上评教工作,并将评教结果汇总反馈至各二级学院。

、检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全面检查教学运行、教风学风、授课质量、日常管理实践教学等情况,教务处(督导室)开展抽查工作。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检查成效。检查工作直接由院长负责,做到高度重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扎实细致。

各二级学院要对照期初制定的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结合开学以来开展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自查情况。同时,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经验和特色,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解决的措施。

师生座谈会应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全面了解师生对教学运行、人才培养、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照片拍摄、会议记录、通讯报道等相关工作,并针对师生所提出的问题给出可行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124日下班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见附件,纸质版需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胡玮,联系电话0512-68836133,邮箱20699077@qq.com

 

教务处

20231031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XX学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