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我校劳动教育改革,提升育人实效,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校级劳动教育优秀实践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我校劳动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鼓励各学院立足专业特色与学科优势,创新劳动教育实施路径,强化劳动观念培育、劳动精神塑造与实践模式创新,充分彰显劳动教育综合育人价值。通过本次评选,遴选一批示范性强、成效显著的优秀实践项目,打造我校劳动教育特色品牌与示范标杆。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 申报对象
近两年来承担校级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
2. 申报条件
(1)项目具备较强的实践性、创新性与可推广性,育人目标清晰、实施路径可行、评价体系完善,能充分体现劳动教育育人成效。
(2)项目拥有完整的教学方案、实施计划、过程管理与成果总结,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开展。
(3)项目知识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符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
(4)曾荣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劳动教育实践奖项的项目,无重大更新、内容优化或突破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阶段 | 时间安排 | 具体要求 |
学院申报 | 即日起至4月30日 | 各学院组织初审,择优推荐3项,通过学校教研管理平台提交材料(含签字盖章的《申报书》PDF版、佐证材料电子版等);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至人文学院陈丽侠老师。 |
校级评审 | 4月30日-5月10日 |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评选校级一、二、三等奖,公示评审结果。 |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书:内容填写完整、真实准确,包含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1—2人)、团队成员信息、项目实施方案、实际成效等核心内容。
2. 附件材料:含教学设计、教学资源、实施过程记录、成果总结、图片、视频等支撑材料,全面反映项目开展情况与建设成效。
五、奖项设置及激励措施
1. 奖项设置:按照申报项目总数,分别按10%、20%、30%比例设置校级一、二、三等奖,具体名额根据实际申报数量动态调整。
2. 激励措施:对于优秀劳动教育项目,学校将在经费、场地、师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并鼓励项目团队进行持续研究和实践,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精心遴选,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共同推动我校劳动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教务处 人文学院劳动教育教研室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