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初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6〕1号 教务处 | 2026-03-0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工作质量,确保开学初实践教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实习工作

1.各学院于39-3月20日期间,组织岗位实习中期检查。自查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发布的实习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学校抽查学生岗位落实、岗位对口、实习材料提交等情况。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组织已结束“专接本”等继续教育阶段课程学习的学生落实实习岗位,参加岗位实习。本学期仍有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学生,要求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岗位实习。

3.关注实习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及时妥善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合理诉求。

二、毕业设计工作

1.各学院于39-3月20日期间组织开展本学年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开展毕业设计答辩计划制定及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工作安排详见附件。各学院于3月9日起开放知网重复率检测功能,于47日前在正方系统内完成本学期答辩工作安排(含答辩学生名单确定)。

三、实验实训工作

1.各学院核查正方教务系统实践教学场所安排情况,组织教师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根据课程标准、实验(训)大纲要求,修订完善实验(训)讲义、指导书等教学文件。

2.开学前完成校内实践教学准备工作,开展实验(训)室巡检,重点对仪器设备进行调试或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满足教学需求。

3.本学期计划组织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教学的专业,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提前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

四、技能竞赛工作

1.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做好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报名工作;抓好赛前冲刺集训加强备赛及参赛期间的专业指导与服务保障。

2.指导教师科学制定参赛出行计划,遵循勤俭节约原则,按照学校规定使用差旅经费。

教务处

202631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计划制定及学术不端检测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