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5〕156号 教务处 | 2025-12-24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实习工作

1.各学院作为学生岗位实习的第一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2.各学院持续关注学生实习岗位落实情况,对于尚未落实岗位学生应帮助其尽快落实实习单位。截止12月底各学院岗位落实率应达到90%以上,并收齐已落实岗位学生的三方协议等实习材料报送教务处。

3.各学院组织本学期完成“专接本”等继续教育项目学习任务的专科2023级学生开展岗位实习;下学期仍有学习任务的学生,要求其利用寒假及业余时间参加实习。

4.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保持紧密联系,重点做好安全教育,加大联系指导频度,使用“校友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动向,及时在平台上批阅学生周志。

5.各学院配合教务处做好假期内省厅要求的实习数据上报等相关工作。

6.各学院根据学生工作部(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寒假及假前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因各类实习需申请留宿学生的统计及上报工作各学院指定辅导员或实习指导教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

7.学生实习期间遇到的问题各学院应迅速应对,尤其是学生解约、投诉等事宜,确保都有明确的处理结果和反馈。各学院需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机制,一旦出现重要情况,应立即向学校汇报,确保不出现迟报、瞒报或漏报。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严格把控学生毕业设计各环节工作进度指导学生拟定提纲撰写正文初稿督促学生自查、修订开题相关材料,为下学期初开展的中期检查奠定良好基础。

三、学生技能竞赛

1.各年级本学期校内训练的结束时间不得早于学校寒假正式开始时间;参赛队结合实际,合理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留校训练,学生离校后及时调整为线上训练,确保训练不断线,质量不下降

2.各学院按照学生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寒假及假前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留校备赛学生办理留校申请手续;指导教师作为安全责任人,在指导训练的同时全程负责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3.指导教师应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合理安排训练内容与强度,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切实提升备赛质量。

四、实践场所检查

1.本学期教学任务结束后,各学院检查实训(验)室记录手册记录情况并收齐后存档备查;检查实训(验)室安全状况,重点核查水、电、气线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是否有效,以及门窗等安防措施是否正常。

2.组织相关教师对仪器设备、物品等进行清点整理,及时检查、维护。对存在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组织人员假期间进行维修,或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确保下学期开学时能正常运行。

教务处

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