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学建设工作量申报的通知 教字〔2025〕148号 教务处 | 2025-12-05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激发教师在教书育人、教学研究、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活力,根据《苏州高博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与绩效奖励办法》(院人字〔2024〕65号)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教学建设工作量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二级学院。

二、申报依据

各二级学院需依据《苏州高博职业学院教学建设工作量考核办法》(附件1),负责统计并核算本学院所有受聘承担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包括有教学工作量要求的中层干部)在2025年度完成的教学建设工作量绩分明细与总和。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12月5日-12月12日,参与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教师参考教务处下发的相关教学建设专项加分统计表填写《关于做好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5〕112号)中的《附件1-4教师教学建设专项加分认定表》(附件2),并提交至二级学院。

2. 12月13日-12月17日,各二级学院考核小组对教师申报的绩分进行逐项审核,并汇总至《教学建设工作量绩分统计表》(附件3)。

3. 12月19日下班前,各二级学院提交《教学建设工作量绩分统计表》的电子稿及纸质版至教务处进行复审。纸质版需包含审核人签字及学院公章。

4. 12月26日下班前,教务处完成复审工作,并将各二级学院教学建设工作量汇总绩分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将根据当年绩分奖励标准及各二级学院实际完成的教学建设工作量绩分总和,核拨奖励经费至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负责分配。

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联系人:胡玮、汪翀。

 

附件1:教学建设工作量考核办法

附件2:教师教学建设专项加分认定表

附件3:教学建设工作量绩分统计表(2025年度-XXX学院)

附件下载.zip

 

教务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