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5〕91号 教务处 | 2025-06-2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课程,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第二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密对接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领域需求,结合专业建设基础,重点建设30门左右优质培育课程(主要为专业核心课),打造校级课程建设标杆。

二、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1. 课程负责人须为本校正式聘用的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三年教学工作考核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第,且无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及教学事故。

2. 课程团队成员近3年内均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且师德师风优良、教学能力强。

3. 已立项建设的校级第一批优质培育课程,以及名称、内容近似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二)专项条件

1. 专业核心课

1)参评课程应为我校各专业(群)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和教案,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

2)参评课程的所属专业2024级实际在校人数须达到30人及以上。

① 30人≤人数<100人,该专业可报1项;

② 人数≥100人的专业,或被认定为校级重点专业群、特色专业群的核心专业,除上述申报名额外,可额外增加1项申报。

3)参评课程须于2025年7月1日之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4)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3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团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限报1门。

2. 公共基础课

1)课程为面向全校或多个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明确教学目标,对学生知识体系构建和综合素质提升起关键支撑作用。

2)教学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成员结构合理,团队具备开展教学改革的能力与经验。

3)课程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和教案,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及学校规定,能融入课程思政元素,且近两学期学生评教优良率不低于90%。

4)课程能有效支撑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学生基础能力与综合素质培养,教学内容体现基础性、适用性与时代性,积极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具备线上教学资源或数字化教学手段。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2025年9月7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可填写《第二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申报书》(附件1),按《校级优质培育课程证明材料清单》(附件2)内容整理相关佐证材料,通过学校教研管理平台提交签字盖章的《申报书》PDF版及佐证材料PDF版(按清单排序扫描汇编成一份附目录的文档)。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对所推荐的课程进行申报限额数量及形式审核,确定课程内容政治方向、价值导向正确,并填写《第二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超额申报将不予受理。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评选,确定第二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名单并公示。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9月10日前汇总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联系人:金薇)。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优质培育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仔细研读有关文件,规范申报、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标准,确保课程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各二级学院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附件1:第二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申报书

附件2:校级优质培育课程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3:第二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rar

 

教务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