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部分学生2024-2025-2学期考试资格的公示 教字〔2025〕83号 教务处 | 2025-06-15

根据《苏州高博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考试管理办法,经各二级学院核查与教务处审核,对在2024-2025-2学期存在无故旷课、未按时完成课程作业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本学期部分课程的考试资格,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024-2025-2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一、公示时间及申诉渠道

1.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期为2025年6月15日-6月19日。在此期间,全校师生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反映。

2.申诉渠道: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诉。申诉材料应详细说明申诉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二级学院在收到申诉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二级学院的反馈,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二、相关说明

1.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课程本学期成绩以零分记,不得参加正常补考,需按照学校规定申请重修。

2.希望全体同学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对待学习,诚信考试,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教学秩序。

特此公示。

附件:2024-2025-2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xlsx

 

教务处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