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校级优质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34号 教务处 | 2024-03-25

二级学院及课程负责人:

进一步推进校级优质课程的建设工作,促进优质课程共享,鼓励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管理机制的改革与创新,根据本年度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的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对象

2024年1月立项的27门第一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23门专业核心课程、4门公共基础课程,详见附件)。

二、建设周期

优质培育课程的建设周期为1年(2024年1月-2024年12月)。教务处将2025年1月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课程授予校级优质课程称号。

三、组织与实施

各二级学院需负责列选课程的建设工作,应充分利用学院资源,确保课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课程主讲教师具体负责课程建设。

四、结项要求

序号

结项材料名称

有关要求

1

课程标准

按建设要求修订,提供最新版本。

2

教案

按建设要求修订,提供不低于8个学时的教案,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的思考和教学设计原则上每份教案的教学时长不超过2学时其中应提供不少于5张教学活动的图片。

3

教学进度表(授课计划)

按建设要求修订,提供最新版本。

4

最近一学期学生成绩情况

提供任教班级的成绩单并进行成绩分布分析

5

自制教学资源

①微课(至少4个);

②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至少4节课);

③自编教材或讲义(自选项目)。

6

课岗赛证融合

①教改项目或发表论文;

②1+X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获取情况;

③学生技能大赛参赛及获奖情况;

④教师技能大赛或教学能力大赛参赛及获奖情况。

7

公开课

开设示范课类型公开课1次及以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五、保障措施

学校对每门培育建设的课程提供1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在建设期内,课程可先行使用经费的6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将拨付剩余经费。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创设良好的建设条件与措施保障,确保校级优质课程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

 

附件:第一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