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课程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进校级优质课程的建设工作,促进优质课程共享,鼓励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教学管理机制的改革与创新,根据本年度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校级优质培育课程的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对象
2024年1月立项的27门第一批校级优质培育课程(23门专业核心课程、4门公共基础课程,详见附件)。
二、建设周期
优质培育课程的建设周期为1年(2024年1月-2024年12月)。教务处将于2025年1月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课程授予校级优质课程称号。
三、组织与实施
各二级学院需负责列选课程的建设工作,应充分利用学院资源,确保课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课程主讲教师具体负责课程建设。
四、结项要求
序号 | 结项材料名称 | 有关要求 |
1 | 课程标准 | 按建设要求修订,提供最新版本。 |
2 | 教案 | 按建设要求修订,提供不低于8个学时的教案,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的思考和教学设计。原则上每份教案的教学时长不超过2学时,其中应提供不少于5张教学活动的图片。 |
3 | 教学进度表(授课计划) | 按建设要求修订,提供最新版本。 |
4 | 最近一学期学生成绩情况 | 提供任教班级的成绩单并进行成绩分布分析。 |
5 | 自制教学资源 | ①微课(至少4个); ②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至少4节课); ③自编教材或讲义(自选项目)。 |
6 | 课岗赛证融合 | ①教改项目或发表论文; ②1+X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获取情况; ③学生技能大赛参赛及获奖情况; ④教师技能大赛或教学能力大赛参赛及获奖情况。 |
7 | 公开课 | 开设示范课类型公开课1次及以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
五、保障措施
学校对每门培育建设的课程提供1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在建设期内,课程可先行使用经费的6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将拨付剩余经费。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创设良好的建设条件与措施保障,确保校级优质课程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