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第一批“专业贯标”工作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专业贯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加强对专业建设工作的引导,指导和帮助各贯标专业实现规范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打造特色亮点,提高专业吸引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主要任务
对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职业学校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和《职业院校专业实习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或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对各贯标专业开展自评和检查,分析专业现状,查漏补缺,努力实现专业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特色化。
三、贯标专业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负责人 |
1 | 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祝祎玮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胡诚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韩丽东 |
4 | 信息与软件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李梅 |
5 | 艺术与建筑学院 | 影视动画 | 韩美英 |
6 | 国际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陈莉崟 |
7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休闲体育 | 张赞 |
四、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4年3月——2024年5月):“专业贯标”自评阶段。各专业需对照“三个标准”,撰写自评报告,整理相关资料,并做好接受“专业贯标”检查的所有准备。
第二阶段(2024年6月):“专业贯标”检查阶段。专家组对各专业进行检查,并给出评价和建议。
五、贯标形式
1. 听取专业汇报;
2. 访谈相关二级学院领导和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学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代表等;
3. 查阅原始材料(见附件);
4. 考查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
5. 教学观摩。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在开展“专业贯标”过程中,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业贯标”自评工作小组,院长是开展“专业贯标”自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由教学副院长和贯标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自评工作,自评工作组成员分工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人。
2. 全面动员,学习培训。为了提高教职员工对开展“专业贯标”活动的认识,以便更好地开展自评工作,各院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三个标准”,使其能够更准确、更好地参与“专业贯标”活动。
3. 精心组织,抓好试点。各院要按照学校的进度安排,精心组织“专业贯标”,抽调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骨干教师,做好贯标专业的相关材料及各项准备工作。
4. 全面自查,不留死角。要严格对照《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职业学校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和《职业院校专业实习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或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在自查中要坚持标准,查缺补漏,适当提高。
教务处
2024年3月8日
附件1:xxxx专业贯标检查材料目录
附件2: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附件3: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
附件4: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
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