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专业贯标”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24号 教务处 | 2024-03-08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第一批“专业贯标”工作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专业贯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加强对专业建设工作的引导,指导和帮助各贯标专业实现规范管理,强化内涵建设,打造特色亮点,提高专业吸引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主要任务

对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职业学校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和《职业院校专业实习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或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对各贯标专业开展评和检查,分析专业现状,查漏补缺,努力实现专业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特色化。

三、贯标专业

序号

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负责人

1

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

药品经营与管理

祝祎玮

2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胡诚

3

机电工程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韩丽东

4

信息与软件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李梅

5

艺术与建筑学院

影视动画

韩美英

6

国际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陈莉崟

7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休闲体育

张赞

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4年3月——2024年5月):“专业贯标”自评阶段。各专业需“三个标准”,撰写自评报告,整理相关资料,并做好接受“专业贯标”检查的所有准备。

第二阶段(2024年6月):“专业贯标”检查阶段。专家组对各专业进行检查,并给出评价和建议。

五、贯标形式

1. 听取专业汇报;

2. 访谈相关二级学院领导和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学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代表等;

3. 查阅原始材料(见附件);

4. 考查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

5. 教学观摩。

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在开展“专业贯标”过程中,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业贯标”自评工作小组,院长是开展“专业贯标”自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由教学副院长和贯标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自评工作,自评工作组成员分工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人。

2. 全面动员,学习培训。为了提高教职员工对开展“专业贯标”活动的认识,以便更好地开展自评工作,各院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三个标准”,使其能够更准确、更好地参与“专业贯标”活动。

3. 精心组织,抓好试点。各院要按照学校的进度安排,精心组织“专业贯标”抽调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骨干教师做好贯标专业的相关材料及各项准备工作。

4. 全面自查,不留死角。要严格对照《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职业学校专业(类)岗位实习标准》和《职业院校专业实习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或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在自查中要坚持标准,查缺补漏,适当提高。

 

教务处

2024年3月8日

 

附件1:xxxx专业贯标检查材料目录

附件2: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附件3: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

附件4: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

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

相关附件下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