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工作质量,确保开学初实践教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实习工作
1.各学院于3月4日-3月15日期间,组织岗位实习中期检查。自查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发布的新版实习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学校抽查学生岗位落实、岗位对口、实习材料提交等情况。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组织已结束“专接本”等继续教育阶段课程学习的学生落实实习岗位,参加岗位实习。本学期仍有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学生,要求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实习。
3.关注实习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及时妥善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合理诉求。
二、毕业设计工作
1.各学院于3月4日-3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本学年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加强优秀毕设培育工作,强化培育过程性指导及督查。
3.开展毕业设计答辩计划制定及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工作安排详见附件。各学院于3月6日起开放知网重复率检测功能,于4月8日前在正方系统内完成本学期答辩工作安排(含答辩学生名单确定)。
三、实验实训工作
1.各学院在正方教务系统中核查实践教学场所是否妥善安排,组织教师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根据课程标准、实验(训)大纲要求,完善实验(训)讲义、指导书等实践教学文件。
2.在开学前完成校内实践教学准备工作,对实验(训)室开展检查,重点对仪器设备进行调试或试运行,确保设备满足实践教学工作需求。
3.本学期有组织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教学计划的专业,应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提前在校企业微信中做好申请及备案工作。
四、技能竞赛工作
1.各学院根据省、市各类技能大赛工作安排,组织参赛师生认真备赛,加强训练力度,做好训练及比赛阶段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2.指导教师科学制定出行计划,遵循勤俭节约原则,合理支出参赛差旅费用。
教务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