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初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7号 教务处 | 2024-02-2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工作质量,确保开学初实践教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实习工作

1.各院于34-3月15日期间,组织岗位实习中期检查。自查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发布的新版实习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学校抽查学生岗位落实、岗位对口、实习材料提交等情况。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组织结束“专接本”等继续教育阶段课程学习的学生落实实习岗位参加岗位实习学期仍有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学生,要求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实习。

3.关注实习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及时妥善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合理诉求。

二、毕业设计工作

1.各学院于34-3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本学年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加强优秀毕设培育工作,强化培育过程性指导及督查。

3.开展毕业设计答辩计划制定及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工作安排详见附件。各学院3月6开放知网重复率检测功能4月8日前在正方系统内完成本学期答辩工作安排(含答辩学生名单确定)。

三、实验实训工作

1.各学院在正方教务系统中核查实践教学场所是否妥善安排,组织教师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根据课程、实验(训)大纲要求,完善实验讲义、指导书等实践教学文件

2.开学前完成校内实践教学准备工作,对实验(训)室开展检查,重点对仪器设备进行调试或试运行,确保设备满足实践教学工作需求。

3.本学期有组织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教学计划的专业,应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提前在校企业微信中做好申请及备案工作。

四、技能竞赛工作

1.各学院根据省、市各类技能大赛工作安排组织参赛师生认真备赛,加强训练力度,做好训练及比赛阶段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2.指导教师科学制定出行计划,遵循勤俭节约原则,合理支出参赛差旅费用。

                                                    教务处

2024年2月21日

附件: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计划制定及学术不端检测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