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64号 教务处 | 2023-12-27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践教学相关工作,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实习工作

1.各学院持续关注学生实习岗位落实情况,对于尚未落实岗位学生应帮助其尽快落实实习单位。截止12月底各学院岗位落实率应达到90%以上,收齐已落实岗位学生的三方协议等实习材料报送教务处

2.本学期完成“专接本”等继续教育项目学习任务的专科2021级学生各学院组织其开展岗位实习;下学期仍有学习任务的学生,要求其利用寒假及业余时间参加实习

3.实习指导教师假期内与实习学生保持紧密联系使用“校友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动向,及时在平台上批阅学生周志。

4.各学院根据学生工作处相关要求,落实因各类实习需申请留宿学生的统计及上报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假期内实习日报相关工作。

二、毕业设计工作

1.各学院加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力度,强化培育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2.指导教师根据毕设工作计划严格把控学生毕业设计各环节工作进度。指导学生拟定提纲,撰写正文初稿。督促学生自查、修订开题相关材料,为下学期初开展的中期检查奠定良好基础。

三、学生技能竞赛

1.参赛赛项指导教师严格执行训练计划,加强训练力度,做好冲刺阶段训练工作。

2.指导教师根据省赛组委会要求带队参赛,科学制定出行计划,做好参赛期间与途中个人防护措施。

3.在假期中比赛的赛项,相关学院组织参赛师生办理寒假留宿申请,并要求指导教师假期中全程陪同、指导学生训练。

四、实践场所检查

1.各学院检查实训(验)室记录手册使用情况并收齐存档备查。教学任务结束后对所辖实训(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的水、电、气线路、消防实施和门窗等是否完好。

2.组织相关教师对现用仪器设备、物品等进行清理,及时检查、维护。对存在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组织人员假期间进行维修,或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下学期开学时能正常运行。

教务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