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岗位实习是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阶段,是工学结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教职成〔2021〕4号)及《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实习管理办法》)(院教字[2022]6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岗位实习环节,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实习工作相关规定,严守1个“严禁”及27个“不得”。坚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将实习生纳入疫情防控管理范围。帮助学生进入具有发展空间、专业对口的企业实习,力争通过岗位实习让学生把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检验,使学生全面认识职场,并达到职场所需基本素质要求,完成由学生向员工的过渡,为其职业生涯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对象、时间、形式与管理
1. 实习对象:2023届各专业学生。
2. 实习时间:2022年10月8日—2023年5月15日,个别专业因教学需要变更实习计划,应书面向教务处提出变更申请。相关教学工作结束后立即组织学生参与岗位实习。
3. 实习形式:推进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模式,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提升集中实习率。原则上启动实习后1个月内学生应落实实习单位,仍未落实实习单位者,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专业,积极为其落实实习单位,按照相对集中和就近原则帮助学生落实岗位实习单位。
集中实习:由学校联系实习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学校对实习过程进行全面的跟踪指导。
自主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符合《规定》中要求的实习单位,并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 实习管理:校企双方共同管理,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习工作,使用“校友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开展实习全过程管理。
三、工作安排
具体实习工作安排见下表:
时间安排 | 工作任务 | 完成部门(人员) |
2022-2023学年 第一学期第1周-第4周 | 各院成立实习工作小组;修订实习标准、制定实习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安全及疫情防控教育;梳理实习学生名单;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开展培训;下发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含附件)、岗位实习申请书(自主实习)等文件 | 各二级学院 |
2022-2023学年 第一学期第4周 | 2023届学生名单导入“校友邦”平台 | 教务处 |
2022-2023学年 第一学期第4周 | 教师指导学生在“校友邦”平台注册账号、认证学籍信息 | 指导教师 2023届学生 |
2022-2023学年 第一学期第6周-第10周 | 各院组织学生落实实习岗位 | 2023届学生 二级学院 |
提交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签约委托书、岗位实习申请书(自主实习) | 2023届学生 辅导员 教学秘书 | |
2022-2023学年 第一学期第13周 | 检查岗位实习工作落实情况 | 教务处(督导室) |
2022-2023学年 第一学期第6周-第二学期第12周 |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习,学生使用“校友邦”平台撰写周志及实习报告,教师批改指导。 | 指导教师 2023届学生 |
2022-2023学年 第二学期第13周 | 学生导出、打印并提交实习手册 | 2023届学生 |
2022-2023学年 第二学期第13周 | 岗位实习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 | 指导教师 |
2022-2023学年 第二学期第14周 | 学生实习材料归档待查 | 二级学院 |
四、工作要求
1. 二级学院
(1)严格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出台的《规定》开展实习工作,选择符合《规定》中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提升集中实习率。同时加强对在合作单位进行岗位实习学生的监管与指导,促进校企合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2)组织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核查协议签订情况,做好甲方签字盖章工作,整理归档协议文本并报送校长办公室存档。配合教务处开展实习责任保险购置等工作。
(3)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各学院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不得安排学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实习(中高风险区查询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学生实习地区出现中高风险区域,各院应研判形势,与企业做好沟通工作,组织学生暂停实习。
(4)以专业或专业群修订实习标准(模板见附件3)、制定实习方案(模板见附件4),10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选派学生实习指导教师时注意,原则上实习指导教师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人选一致。
(5)因参加校内“专接本”、“自考助学”课程学习,无法参加校外岗位实习工作者,所在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后再行批准其留校修读相关课程,并向教务处报备。课程学习任务(不含毕业设计)结束后,由二级学院组织其参加岗位实习,或利用假期及课余时间进行实习实践。
(6)梳理实习学生名单,填写《2023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学生名单》,9月28日前打印纸质稿签字盖章与电子档一同提交教务处。
2. 实习指导教师
(1)通过平台“签到统计”功能查看学生实习地点及动向,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发现异常流动学生及时与其沟通,并将异常现象报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2)向学生明确岗位实习目的、要求、任务及过程材料,指导学生使用“校友邦”平台注册个人信息,审核岗位是否符合《规定》中要求,培训学生平台常用功能及操作流程,辅导周志、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意见鉴定表的撰写或填写,并及时批阅以上材料。
(3)每周至少与实习学生通过管理平台、QQ、微信私聊等方式进行一次一对一指导交流,在岗位实习学生相对比较集中的地区,每学期至少两次到现场进行指导。
(4)结合实习单位对学生考核意见进行综合考核后评定学生岗位实习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次计分,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3. 辅导员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原则上于11月30日前收齐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附件5)、法定监护人知情同意书(附件6)、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签约委托书(附件7)、岗位实习申请书(自主实习)(附件8)。
4. 实习学生
(1)参加岗位实习学生要与学校、实习单位签订岗位实习三方协议(附件5),不得无故拒绝学校安排的实习岗位。申请自主实习者,应选择符合《规定》中要求的实习单位,并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模板见附加8),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学生从第6周开始参加岗位实习(因教学计划调整的专业除外),学生将实习相关事宜如实告知家长,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附件6)并上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3)学生在校外开展实习期间,严格遵守《规定》、《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各项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单位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根据各专业要求使用“校友邦”平台“签到统计”功能签到。
(4)参加实习学生使用“校友邦”平台完成实习各环节工作。根据“校友邦”使用手册,完成账号注册、认证学籍信息、提交单位信息、撰写周志、指导消息查看、实习评价、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等。其中,学生岗位实习期间所完成实习周志不得少于15篇(字数不少于300字/篇),内容应涵盖:①所从事工作内容(必填项)、②通过实习收获的知识(必填项)、③实习感悟(必填项)、④实习困惑(选填项)、⑤每周工作计划(选填项)、⑥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汇报(选填项)。
参加继续教育学生周志数量等要求由各学院根据《实习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自行拟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5)实习结束后,学生导出最终由平台自动生成的实习手册电子版,打印出纸质版,递交班级辅导员,由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评分,岗位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将无法取得毕业资格。
(6)退役后复学学生的入伍经历可视作毕业实习经历,可将撰写的入伍经历心得体会及退役士兵证复印件递交指导教师申请免修。
教务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