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修课程管理及异常行为处理的通知 教字〔2022〕32号 教务处 | 2022-04-22

各位同学:

近日,国务院网站发布《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强调严禁学生“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并对有关行为给予处分。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提高网络课程教学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学习环境,根据文件规定,我校将联合超星公司进一步加强对于超星平台上网修公选课及公共课学习异常行为的监控与管理。

目前我校已经通过平台对学生网修课程的学习行为进行监测发现有部分学生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均判定为异常行为,已经被清除了学习记录,需要学生重新学习违规违纪学习行为一经查实,若责令不改,我校将取消学生该课程成绩,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学校在此呼吁,请各位同学诚信学习,端正学习态度,严肃对待考试,不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自觉杜绝第三方软件刷课行为,同时严格管理好个人账号以及密码,不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以免被他人利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