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休学期满未复学学生的通知 教字〔2021〕125号 教务处 | 2021-11-1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对侯丽丽等176名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学生进行退学处理,现将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处理依据

(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五节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二)《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院学字[2017]49号)第十章第五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以及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

二、处理程序和要求

(一)1122-123日,各二级学院填写《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学生清理反馈表》(附件1),安排学生申请休学时所在班级辅导员与学生及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休学具体原因、超期未复学原因,并告知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由相关二级学院寄发《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附件2)。对休学期满但未能联系上的学生,教务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未主动退学的,按退学处理。

(二)申请主动退学的学生于123日前,将退学申请表交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办理。

(三)各系部于123日前将《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学生清理反馈表》(附件1)经二级学院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处备案。如有特殊情况,二级学院可另行说明提交至教务处。

(四)各二级学院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休学学生的管理,及时了解休学学生情况。学生休学前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应提醒学生按时申请复学,对休学期满未复学学生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和教务处。


教务处

20211118

附件1: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学生清理反馈表.docx

附件2:拟退学处理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