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强化学生技能培养,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水平,构建并实施“校级、市级、省级”三级大赛机制,为省市职业技能大赛孵化人才。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举办首届校级学生技能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竞赛项目
三、竞赛组织
1.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各二级学院承办各项赛事。教务处负责校级比赛获奖证书制作及裁判、评委工作量统计等工作。
2.每个赛项设置评委人数不超过5人。
四、竞赛安排
各项竞赛原则上于11月开展,划分以下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与组织报名阶段
各学院开展大赛宣传工作,组织学生报名参赛。
2.赛前准备与比赛阶段
各学院根据竞赛赛项规程落实赛前准备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竞赛工作。
3.成绩上报阶段
各学院将各赛项成绩报备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大赛良好氛围,扩大比赛的参与面。
2.大赛各赛项的裁判及评委团队由承办二级学院组建(鼓励邀请企事业单位行业专家参担任评委)。
3.具体赛事安排由承办学院制订,严格按照赛项规程开展竞赛工作。比赛场所为各类实践教学场所(含机房)。
六、奖项设置
每个竞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七、材料报送
1.11月12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附件1《首届校级学生技能大赛工作安排一览表》与附件2《首届校级学生技能大赛选手报名信息汇总表》。
2.竞赛结束后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附件3《首届校级学生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名单》与附件4《首届校级学生技能大赛评委名单》。
教务处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首届校级学生技能大赛工作安排一览表.xlsx
附件2:首届校级学生技能大赛选手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首届校级学生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名单.xlsx
附件4:首届校级学生技能大赛评委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