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实践教学工作,落实培养优秀技能人才任务,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树立优秀典型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学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优秀实习基地:承担专业教学实习、顶岗实习、专业见习及社会实践等教学任务的多类实践环节的校企合作单位。
2.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在本学年中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教师。
3. 优秀实习学生:学校参加顶岗实习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
1. 优秀实习基地
(1)与我校签订正式校企合作协议的单位;
(2)具备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实训教学条件;
(3)近两学年来,具备稳定的接纳我校学生实习、实训数量,每学年学生实习、实训数量不得少于10人,学生实习转正率高;
(4)建立专兼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
2.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重视安全及疫情防控教育,关心实习生的生活与健康,实习期间所指导的学生无违纪现象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实际指导实习学生人数不少于10人,学生在“校友邦”平台参与率达90%以上;
(3)指导实习学生中至少1人总评成绩为“优秀”;
(4)实习教学规范执行到位,认真履行《学院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规程,按照实习指导计划进行实习指导教学;
(5)周志、实习总结报告全覆盖批阅、质量较高,能积极通过平台等途径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各院可使用“校友邦”平台考察其与学生互动情况)。所指导班级学生《回执表》、实习手册提交齐全。
3. 优秀实习学生
(1)实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能根据实习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实践与创新,事迹典型,成绩突出。
(3)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出现过违纪违规现象。
(4)服从安排,尊重老师,团结同学,责任心强,爱护实习单位财产,自觉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利益,受到师生和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
(5)实习资料齐备,成果真实,成绩总评为“优秀”。
(6)在疫情防控相关岗位工作的学生,可优先列为“优秀实习学生”推荐对象。
三、评选程序
1. 参评优秀实习基地的单位需填写附件1《优秀实习基地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审核。
2. 参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员,由实习指导教师本人填写附件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审核。
3. 参评优秀实习学生人员,由实习学生本人填写附件3《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审核。
四、推荐名额
1. 每院限推荐优秀实习基地1家。
2. 每院按不大于担任2021届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指导任务教师总人数的15%推荐(四舍五入,不足1人按1人计算)。
二级学院 | 指导教师人数 | 推荐名额 |
信息与软件学院 | 16 | 0~2 |
机电工程学院 | 12 | |
艺术与建筑学院 | 21 | 0~3 |
国际商务学院 | 22 | |
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 | 7 | 0~1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6 |
3. 每院按不大于2018级本院参加实习人数的1%推荐(四舍五入,不足1人按1人计算)。
二级学院 | 推荐名额 |
信息与软件学院 | 0~2 |
机电工程学院 | 0~4 |
艺术与建筑学院 | 0~3 |
国际商务学院 | 0~2 |
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 | 0~1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0~1 |
五、材料报送
1. 附件1《优秀实习基地申报表》电子档、纸质档,佐证材料(实习基地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复印件)只需报送纸质档;
2. 附件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电子档、纸质档;
3. 附件3《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电子档、纸质档。
4. 材料提交要求:
(1)各院务必于6月11日前优秀实习学生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于6月18日前将优秀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
(2)以上材料以一式两份形式提交教务处顾珏老师处,注意在文件指定栏目处加盖各院公章。
教务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