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校级优秀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的通知 教字〔2021〕48号 教务处 | 2021-06-03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实践教学工作,落实培养优秀技能人才任务,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树立优秀典型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学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优秀实习基地:承担专业教学实习、顶岗实习、专业见习及社会实践等教学任务的多类实践环节的校企合作单位。

2.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在本学年中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教师。

3. 优秀实习学生:学校参加顶岗实习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要求

1. 优秀实习基地

1)与我校签订正式校企合作协议的单位;

2)具备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实训教学条件;

3)近两学年来,具备稳定的接纳我校学生实习、实训数量,每学年学生实习、实训数量不得少于10人,学生实习转正率高;

4)建立专兼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

2.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重视安全及疫情防控教育,关心实习生的生活与健康,实习期间所指导的学生无违纪现象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实际指导实习学生人数不少于10人,学生在“校友邦”平台参与率达90%以上;

3)指导实习学生中至少1人总评成绩为“优秀”;

4)实习教学规范执行到位,认真履行《学院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规程,按照实习指导计划进行实习指导教学;

5)周志、实习总结报告全覆盖批阅、质量较高,能积极通过平台等途径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各院可使用“校友邦”平台考察其与学生互动情况)。所指导班级学生《回执表》、实习手册提交齐全。

3. 优秀实习学生

1)实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能根据实习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实践与创新,事迹典型,成绩突出。

3)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出现过违纪违规现象。

4)服从安排,尊重老师,团结同学,责任心强,爱护实习单位财产,自觉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利益,受到师生和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

5)实习资料齐备,成果真实,成绩总评为“优秀”。

6)在疫情防控相关岗位工作的学生,可优先列为“优秀实习学生”推荐对象。

三、评选程序

1. 参评优秀实习基地的单位需填写附件1《优秀实习基地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审核。

2. 参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员,由实习指导教师本人填写附件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审核。

3. 参评优秀实习学生人员,由实习学生本人填写附件3《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审核。

四、推荐名额

1. 每院限推荐优秀实习基地1家。

2. 每院按不大于担任2021届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指导任务教师总人数的15%推荐(四舍五入,不足1人按1人计算)。

二级学院

指导教师人数

推荐名额

信息与软件学院

16

0~2

机电工程学院

12

艺术与建筑学院

21

0~3

国际商务学院

22

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

7

0~1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6

3. 每院按不大于2018级本院参加实习人数的1%推荐(四舍五入,不足1人按1人计算)。

二级学院

推荐名额

信息与软件学院

0~2

机电工程学院

0~4

艺术与建筑学院

0~3

国际商务学院

0~2

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

0~1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1

五、材料报送

1. 附件1《优秀实习基地申报表》电子档、纸质档,佐证材料(实习基地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复印件)只需报送纸质档;

2. 附件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电子档、纸质档;

3. 附件3《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电子档、纸质档。

4. 材料提交要求:

1)各院务必于611日前优秀实习学生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于618日前将优秀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

2)以上材料以一式两份形式提交教务处顾珏老师处,注意在文件指定栏目处加盖各院公章。

教务处

202163

附件1《优秀实习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docx

附件3《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