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指导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1〕39号 教务处 | 2021-05-18

各二级学院:

学生处于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决定此次创新项目指导工作主要由专任教师承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通知精神,本年度学校项目申报数为25项,各学院项目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二级学院

申报项目数

1

信息与软件学院

至少6

2

机电工程学院

3

艺术与建筑学院

4

国际商学院

至少3

5

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

6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至少1

二、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生处发布的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积极参与项目指导工作,务必足额报送申报项目。

2.524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教务处。

3.学生处根据校内申报情况,遴选出参加省级申报项目,并于527日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培训。

4.项目申报相关事宜咨询学生处。

三、奖励办法

学生参与的创新项目结项后,学生视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获得学分;指导教师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条例》中工作量计算办法计指导工作量。

教务处

2021517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