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为了更好地检测教学效果,调节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学习,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选择适合的考试形式,可以采取笔试(开卷或闭卷)、机试、口试、实操、作品答辩、集中线上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非试卷类考试方案需报教务处备案,二级学院需对以上考核方式进行严格把关。
二、考试时间安排
1. 期末随堂考试:第18周(2020年12月25日-12月31日)
(1)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所有考查课程及《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课程的考核工作在随堂考试阶段完成。部分非试卷类考试课程也可安排在随堂考试阶段,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并填报《2020-2021-1期末考试组织形式安排表》。
(2)随堂考试阶段的考核工作原则上安排在该门课程的最后一次课上进行。若平行班授课并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应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组织考试,具体安排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负责。第18周周五(2021年1月1日)由于元旦放假,当天的随堂考试可调整至第17周周五(2020年12月25日)。
2. 集中考试阶段:第19周(2021年1月4日—1月6日)
各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考试课程原则上应在集中考试阶段安排,各专业至少安排2门及以上的专业类考试课程(2020级至少安排1门)。在集中考试阶段安排的考试课程,二级学院填报《2020-2021-1期末考试组织形式安排表》,由教务处统一排考。
三、命题工作
1.命题工作是考试工作的首要环节,各二级学院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教师做好命题工作。
2.试题题量应适当,应控制在90分钟内完成。笔试形式考试课程必须拟制等质、等量、等效的两套试卷,同时附有试题的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用于考试和补考。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
3.各二级学院需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试卷模板进行出卷,写清标明考核方式,标注开闭卷形式。命题教师、系(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要严格把关签字确认,保证试卷命题规范及质量。
4.所有采用非试卷类考核方式的课程,任课教师需要填写考试方案。
四、试卷的报送、印制及保管工作
1.报送教务处印刷的考试、考查课程名称以及试卷上的课程名称必须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保持一致。试卷格式必须用学院统一制定的标准格式。
2.期末考试试卷的电子稿、文本稿和非试卷类考试方案于第16周周五(12月18日)下午16:00前由各学院教学秘书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金薇老师处。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试卷将任意抽出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并送至外单位统一印刷。
4.印制好的试卷统一由教务处按照考场进行分袋;同时将考场学生名单一并装入试卷袋中,并封好保存。
教务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