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年我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以来历年增补专业为依据(附件1)。由于目前教育部正在组织开展专科专业目录修订、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工作,2020年新增补专业待正式公布后另行通知。
为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本次申报工作省教育厅建议各校新设专业不超过5个,建议不增设全省专业布点在40个以上(含40个)的专业(附件2)。
二、申报类型
(一)拟新增专业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设置新专业,填写《申请增设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汇总表》(附件3)并确定排序。
1.拟新增国控专业
拟新增国控专业的二级学院,请于10月23日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4)、《拟新增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附件6)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拟新增医药卫生大类非国控专业
拟新增医药卫生大类非国控专业的二级学院,请于10月23日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5)、《拟新增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附件6)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拟新增非国控专业
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目录(附件1),在10月23日前提交新增非国控专业相关申报材料,明细如下: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2020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2)拟新增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附件6,不要改动Excel表格格式);
(3)其他支撑材料(格式为pdf/doc/excel/zip,最大为20M)。
(二)拟撤销专业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撤销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对于毕业生就业率连续过低的专业,建议予以撤销,并填报《高职院校拟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7)。
三、工作安排
学校组织召开专业设置论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审议后,确定2021年新增专业和拟招生专业,于11月9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
联系人:胡玮,邮箱:20699077@qq.com。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2.全省专业布点超过40个的专业列表
3.申请增设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汇总表
4.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5.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6.拟新增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
7.高职院校拟撤销专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