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我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0〕80号 教务处 | 2020-10-09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年我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以来历年增补专业为依据(附件1)。由于目前教育部正在组织开展专科专业目录修订、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工作,2020年新增补专业待正式公布后另行通知。

为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本次申报工作省教育厅建议各校新设专业不超过5,建议不增设全省专业布点在40个以上(含40个)的专业(附件2)。

二、申报类型

(一)拟新增专业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设置新专业,填写《申请增设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汇总表》(附件3)并确定排序。

1.拟新增国控专业

拟新增国控专业的二级学院,请于1023日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4)、《拟新增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附件6)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拟新增医药卫生大类非国控专业

拟新增医药卫生大类非国控专业的二级学院,请于1023日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5)、《拟新增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附件6)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拟新增非国控专业

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目录(附件1),在1023日前提交新增非国控专业相关申报材料,明细如下: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2020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2拟新增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附件6,不要改动Excel表格格式);

3)其他支撑材料(格式为pdf/doc/excel/zip,最大为20M)。

(二)拟撤销专业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撤销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对于毕业生就业率连续过低的专业,建议予以撤销,并填报《高职院校拟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7)。

三、工作安排

学校组织召开专业设置论证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审议后,确定2021年新增专业和拟招生专业,于119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

联系人:胡玮,邮箱:20699077@qq.com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2.全省专业布点超过40个的专业列表

3.申请增设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汇总表

4.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5.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6.拟新增专业教师师资情况表

7.高职院校拟撤销专业汇总表

相关附件下载.zip

 

教务处

20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