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高职高专院校第三批品牌专业创建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0〕49号 教务处 | 2020-06-18

学校各单位:

根据苏州高职高专院校联席会议“教学联盟”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三批苏州高职高专院校品牌专业创建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中已公布的专业或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不得为专业类、“专业(专业方向)”或其他形式,并同时满足以下至少2个条件:

1.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包括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信息产业、文化产业、社会建设与管理等重大领域相关专业;

2.办学实力强的主干专业,主要是综合实力校内排名前10%的专业;

3.社会认可度高的热点专业,主要是高考第一志愿符合率、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位居本校前列的专业。

4.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高职院校的同类专业中,具有显著比较优势的专业。

(二)申报和立项数量

苏州高职高专院校联席会议“教学联盟”的所有成员学校均可参加申报,其中,五年制高职校只能申报五年制大专专业。原则上每校每年可申报1个专业,每年立项创建不超过10个品牌专业,已获省、市各类品牌、高水平骨干等专业立项的专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内容

1.专业建设的现状与基础

1)本专业在全国和省内的综合实力排名情况;

2)本专业建设的主要经验和突出特色,特别是过去3年的主要成果;

3)本专业的社会影响力或吸引力(培养结果的跟踪调查和外部评价情况、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4)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及确定培养目标是否达成的评价方法和评估流程;

5)本专业学生毕业必须完成的核心课程;

6)支撑本专业现有人才培养的条件。

2.专业建设的目标与举措(到2023年)

1)国内外同类专业建设的标杆,以及本专业与其差距;

2)通过自我剖析和与国内外标杆专业的比较,描述本专业建设的关键问题;

3)本专业未来3年的建设目标,以及为达成该目标,专业建设的具体举措;

4)经过3年的专业建设,预计产出的标志性成果。

3.专业建设的经费预算。根据专业建设内容,详细列出各项建设内容所需费用,并按照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六个方面进行汇总。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苏州高职高专院校第三批品牌专业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苏州高职高专院校第三批品牌专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支撑材料。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建设成果及获奖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材料中,附件1需提交书面文本一式6份,附件2需提交书面文本一式1份,支撑材料需装订盖章后提交书面文本一式1份。附件1和附件2同时发送电子材料。

三、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

项目责任高校根据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知识产权的产出、管理、实施与保护。项目团队成员的教学和社会服务成果应标注“苏州市高职高专院校品牌专业建设资助项目”标识,无此标识的成果不作为项目考核验收内容。对项目实施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由项目责任高校负责调查处理。对查实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取消项目立项,停止经费资助,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于202071日(周三)下班前将材料纸质稿及相关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胡玮,电子邮箱:20699077@qq.com;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后择优推荐1个专业报送至苏州高职高专院校联席会议“教学联盟”

 

附件:1.苏州高职高专院校第三批品牌专业项目申报书

2.苏州高职高专院校第三批品牌专业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0618

附件:苏州高职高专院校第三批品牌专业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