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校级优秀实习学生的通知 教字〔2020〕34号 教务处 | 2020-05-27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加强劳动教育,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实习学生评选工作,鼓励与表彰2020届顶岗实习工作中成绩显著(积极参与疫情抗击及复工复产)的学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加顶岗实习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实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2.职业道德高尚,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工匠精神;

3.实习资料齐全且质量高,出色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4.实习期间表现突出,顶岗实习成绩评定为“优秀”。

三、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开展评选活动,指导参评学生填写附件《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审核。

四、推荐要求

1.积极参加返岗实习(在疫情防控期间投身抗击疫情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复工复产的学生应优先作为优秀实习学生推荐对象。

2.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二级学院

推荐名额

信息与软件学院

1~3

机电工程学院

1~3

艺术与建筑学院

1~3

国际商务学院

1~2

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

1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院于617日前将优秀实习学生申报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提交教务处。

2.《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中典型事迹一栏应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符合推荐要求1中的学生,应着重突出抗击疫情及助力复工复产方面的先进事迹。

3.以上材料以一式两份形式提交教务处,注意在文件指定栏目处加盖各院公章。

教务处

2020527

附件《优秀实习学生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