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2学期重修补习班考试安排的通知 教字〔2020〕33号 教务处 | 2020-05-27

各教学单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学期毕业生重修课均线上授课。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及教学工作安排,参加重修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结业生均须返校参加重修考试。现将本学期重修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学生提前做好返校准备。

、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重修考试将于第15周(202063日—65日)进行。本次考试各监考教师可查阅附件1:重修补习班考试日程安排表。

二、考试要求

学生应仔细查看附件2:重修补习班学生名单,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试地点,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学生要认真遵守考场规则,在规定时间内诚实独立完成答卷。

三、监考、巡考工作

本次考试的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考试日程安排表里的“监考教师一”负责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前30分钟),考试结束后及时送回试卷;“监考教师二”考前30分钟到考场,布置考场环境及安排考生入场,配合“监考老师一”完成监考任务。

教务处成立巡视组,负责对全校考区进行巡视、检查,并对对考场巡视情况、考场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四、试卷批阅及成绩上报

1.考试试卷由考务工作人员在考务办公室统一装订后,再由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分发给任课教师批阅,教师在批阅过程中不得拆启试卷。

2.重修班任课教师务必于68日前完成试卷批阅及成绩网上录入工作,并将学生考场签到表和考卷等考试材料交至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期末补考工作。期末补考期间设考试纪律举报中心,专用电话0512-68836133电子邮箱20699077@qq.com

五、其他说明

因受疫情影响,请相关学生提前做好返校准备,以免毕业资格审核前无法取得所报重修课程的成绩,影响个人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疫区应届毕业生学生和往届结业学生若不能按照规定时间返校,请及时跟任课老师联系,单独线上考试。若非疫区学生不能按照规定正常参加重修考试,将取消毕业资格。

附件1:重修补习班考试日程安排表.xls

附件2:重修补习班学生名单.xls

 

教务处

 20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