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位督导:
专任教师实行常规督导免听课制度是我校教学督导督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激发任课教师自觉有效提升其教学技能和课堂效果的积极手段。根据我校教学督导工作改革创新的总思路,结合我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阶段性特点,在由线上教学全面转入线下课堂教学之际,我校即时启动专任教师常规督导免听课制度,以期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推进有效课堂建设,推进我校教学运行质量不断改进并提升。现将常规督导免听课制度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免听课资格
教师免听课资格主要基于我校教学管理演进的现有成果和具体进展来确定,首批常规督导免听课教师名单(见附件)主要考虑两个指标:第一,连续两年进入校级督导听课排序前列的教师。本次入围教师是2018年和2019年督导听课评教排名均在前30%之列;第二,参加课堂教学类比赛获奖的教师。本次入围教师是获得校级二等奖两次,或校级一等奖一次,或者市、省、国际级别的教学竞赛三等奖级别以上者。作为制度化,我校教师常规督导免听课制度实行弹性管理,动态调整。目前还未获取常规督导免听课资格的专任教师,以后年终督导评分统计连续两年保持在排序前列,或者参加校级多次获奖,特别是参加市、省及全国课堂教学能力竞赛获奖,自动进入免听课教师之列。
二、教师免听课管理
1. 自免听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在学院或部门范围内上一次公开(观摩)课,由各二级学院督导组负责组织安排,并将公开课情况报学校教务处(督导室)备案,完成此项要求,则继续免听,否则次年起取消免听资格;
2. 应积极参加或者组建团队参加更高级别的教学能力或课堂教学比赛;
3. 鼓励其承担本二级学院的各类教学能力比赛的指导任务。
教务处(督导室)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