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毕业班学生有序返岗实习的通知 教字〔2020〕7号 教务处 | 2020-03-13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有序组织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见附件1)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苏高校、职业学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见附件2)精神,结合学院顶岗实习工作实际,现就学院有序恢复毕业班顶岗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岗实习对象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各学院首先组织实习单位为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油、环卫、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供应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的实习生返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前往省卫健委明确的需重点关注的省外地区实习。

二、组织返岗要求

1.各学院要将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师生疫情防控范围,明确实习指导教师与辅导员在组织学生返岗工作中各自责任。要求学生及时在“校友邦”实践管理平台上更新岗位落实情况,所有返岗实习学生每日必须使用平台中“签到功能”签到(此功能反映学生实时定位),对于不执行签到者,实习成绩不予评优评良。要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

2.实习指导教师每日通过平台“签到统计”功能查看学生实习地点及动向,及时与异常流动学生沟通并将异常现象报各院。充分运用“校友邦”APPQQ、微信等平台要求学生以照片、短视频等形式反馈实习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

3.各院指定专人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督促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预防教育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学生身体健康,要求学生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并以此次组织返岗实习为纽带,展示诚意、强化合作,加强与实习企业特别是紧密型企业的合作共生关系,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4.拟安排返岗实习的学生,应由学生本人报经其监护人同意,并取得苏康码绿码。未取得绿码的学生,不得返岗实习。各学院根据各自顶岗实习教学特点编制《恢复毕业班顶岗实习告知书》并以电子档形式发于学生,妥善保存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返岗实习信息。

5.各二级学院利用《各院顶岗实习学生岗位落实情况统计表》(教务处“点对点”下发各院,数据来源于“校友邦”平台)进行数据分析,根据学生实习区域及单位性质科学分类、精准施策;教务处依托信息化平台强化过程管理,监控学生实习数据,向各院提供服务保障。

教务处

2020313

附件1《关于有序组织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苏高校、职业学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pdf

附件3《“校友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签到功能使用指南》.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