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2学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教字〔2019〕73号 教务处 | 2019-06-2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导师制暂行办法》等文件相关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8-2019-2学期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承担导师工作的教师。

二、考核办法及评定等级

1、考核办法:各二级学院收齐并检查本学期导师工作手册(承担三年级顶岗实习指导的导师只需填写手册中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打印部分“校友邦”或其他通讯平台中师生交流记录截图贴附于手册中),组织进行导师的自我评价、辅导员评价、部门领导评价等三项考核,进行综合考评。

2、考核要求:各二级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过程中要详细了解导师在本学期开展工作的实绩,并认真听取所带班级对其工作的相关评价,特别关注导师在顶岗实习指导(“校友邦”平台的学生参与度、周志批阅情况等)、就业创业指导等本学期重点工作中的实际成效和先进事迹。

3、考核等级:考核后汇总各项分数评定综合等级,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基本合格(60-6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评定等级。考核结果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质询,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不予续聘下学期导师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高度重视导师考核工作,科学制定本部门导师考核细则,确保考核公开、公平、公正,以考核为契机,不断推进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学院学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2、本学期第18周为导师考核周,请各院系于628日前将导师工作手册及导师考核工作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3、以上电子表格模板共享至工作QQ群:苏州高博教学管理群,请相关人员自行下载及时布置工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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