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转发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苏州高职高专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改革研究2018年立项课题结题与2019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职[2019]26号),请各单位按照26号文件内容认真、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3项;校企合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研究的课题可不占名额申报,最多可报1项。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20日下午将申报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交至教务处张林玲老师处,届时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
教务处
2019年6月17日
附件:
申报表.doc
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