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教字〔2019〕36号 教务处 | 2019-04-12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学期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二级学院须组织各专业开展期中考试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安排

422-510日(第9-11周)

2考试课程

各院请从本文附件1中选择本院班级中的考试课程2-3门,作为期中考试课程。另外公共外语列入必考课程,不在2-3门课程之内。

3考试课程计划上报

各院填写教务处编制的附件1:2018-2019-2期中考试开考课程汇总表》于417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及时通知学生做好复习准备。

4试卷提交及印制

各院需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最新试卷模板进行出卷,写清标明考核方式,标注开闭卷形式。命题教师、专业负责人、系主任、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要层层把关,认真审核试卷,保证试卷命题规范及质量。419日前,各任课教师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各二级学院完成试卷审核工作后提交至教务处统一印刷。

5考务组织工作

各课程原则采取随堂考试模式,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具体监考教师、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其中涉及多个教学班且考试内容相同的课程应安排同一时间开考(可使用晚间时间组织考试),所有考试课程的考试形式须与期末考试形式一致

6成绩上报工作

各科期中考试结束后,期中考试成绩按不低于学期总评成绩的25%比例,录入正方教务系统,任课老师须于517日前完成学生期中考试成绩录入和归档工作,录入成绩期间正方教务系统对学生不开放,518日以后学生可以上网查阅本人期中考试成绩

附件1:2018-2019-2期中考试开考课程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试卷模板(期中考试试卷).rar

教务处

201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