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导师制暂行办法》等文件相关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8-2019-1学期导师考核与2018年度优秀导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考核
1、考核对象: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承担导师工作的教师。
2、考核办法:各二级学院收齐并检查本学期导师工作手册(承担三年级顶岗实习指导的导师只需填写手册中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打印部分“校友邦”或其他通讯平台中师生交流记录截图贴附于手册中),组织进行导师的自我评价、辅导员评价、部门领导评价等三项考核,进行综合考评。
3、考核要求:各二级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过程中要详细了解导师在本学期开展工作的实绩,并认真听取所带班级对其工作的相关评价,特别关注导师在顶岗实习指导(“校友邦”平台的学生参与度、周志批阅情况等)、就业创业指导、新生专业介绍等本学期重点工作中的实际成效和先进事迹。
4、考核等级:考核后汇总各项分数评定综合等级,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基本合格(60-6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评定等级。考核结果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质询,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不予续聘下学期导师工作。
二、导师评优
1、评优对象:2018年度连续两学期承担导师工作的教师。
2、评优办法:2018年度优秀导师评选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综合本年度两学期导师考核实际情况,向学校推荐优秀导师,被推荐的教师需填写《学院优秀导师推荐表》,并由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
3、评优指标:年度优秀导师数量不超过全校导师总数的10%,各二级学院依照上述比例向学校进行排序推荐,不足1人的单位推荐1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4、评优奖励:教务处对学院推荐的教师选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评审和公示,最终确定2018年度优秀导师名单,对获得“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优秀导师”称号者颁发证书。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高度重视导师考核与评优推荐工作,科学制定本部门导师考核细则,确保考核公开、公平、公正,以考核为契机,不断推进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学院学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2、请各单位于1月9日前将《学院导师工作考核汇总表》、《学院优秀导师推荐表》、本学期导师工作手册交至教务处胡玮老师处。
以上电子表格模板共享至工作QQ群:苏州高博教学管理群,请相关人员自行下载及时布置工作。
教务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