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及《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十三条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查不合格的,按退学处理”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唐婷婷等267名休学期已满、但未复学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销其学籍。
具体注销学籍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日-11月7日,凡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处反映情况,联系人:张林玲,联系电话:68836123。
教务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