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实施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现将结业证换毕业证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对象、受理时间和地点
1.适用对象:2016届、2017届、2018届结业生(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结业换毕业不能超过最长修业时间)。
2.初审受理时间:2018年11月8日—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1 | 11月1日-11月2日 | 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 |
2 | 11月1日-11月7日 | 各二级学院根据附件3安排好各课程的考试工作,并将通知挂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网站。 |
3 | 11月8日-11月30日 | 学生根据各二级学院考试安排返校进行考试,并提交相关材料 |
3.初审受理地点: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接受申请资料,并初审毕业资格。
4.积欠课程考核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自行通知并组织结业生参加积欠课程考核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的学生须与原指导教师联系,并按照当年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完成本人的毕设工作。如果指导教师已经离职,则由二级学院重新安排指导教师给予指导;
(3)顶岗实习未通过的学生须填写《学院实习手册》,记载半年以上的正式工作周记,完成工作总结,由现任工作单位盖章后并报送至所属二级学院评阅。
5.复审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7日;
序号 | 复审时间 | 报送学院 |
1 | 12月3日 | 信息与软件学院 |
2 | 12月4日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12月5日 | 艺术与建筑学院 |
4 | 12月6日 | 国际商学院 |
5 | 12月7日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6.复审地点:二级学院将材料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复审;
7.换证领取时间和地点:12月10日由各学院秘书领回通过复审学生的毕业证书,由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回校领取。
二、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1.结业证书原件(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必须收回);
2. 结业换毕业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