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出版资助立项管理办法【院教字[2018]134号】 教务处 | 2018-12-07

一、总则

高等学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入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材建设与管理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我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建设要求

1.教材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先进教学理念,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反映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

2.教材能注重吸收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注重吸收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

3.教材以学生为本,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教材内容必须含有练习题、实训题。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富有特色,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4.教材的呈现形式多样化,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教材更加生活化、情景化、动态化、形象化;积极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教辅资料,以及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工作过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库以及名师名课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具备动态、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库。

5.教材主编须从事本门课程教学时间不短于3年,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所编教材为主编任教课程或所属研究专长;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鼓励教材编写团队有行业企业人员参加。

6.教材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装帧设计大方美观,与教材内容相辅相成;印刷质量好,墨色均匀,校对差错率低。

三、教材类型

校级立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不超过6年(从立项当年的11日计算,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两所以上学校2年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立项后2年内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

四、遴选办法

1.学院每年组织一次校级教材立项建设遴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依据限额择优申报。

2.申报校级立项教材,应填写《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校级教材立项申报表》,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和学校使用证明;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及样稿(至少包括完整一章的内容,必须有练习题、实训题)、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和论证报告(由出版单位出具)。原则上新编教材应有完整讲义并试用一个教学周期,立项申请时应提供课程组教师使用报告。

3.申报教材须由我院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4.在申报的基础上,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会,经第一主编教师答辩汇报,教材建设委员会专家评审投票、网上公示后,分级分类确定当年的学院教材立项建设名单。

五、建设管理

1.学院将教材建设纳入学校质量内涵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对于立项教材加强管理,分级分类资助支持,帮助正式出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教务处负责校级立项教材的审定工作。立项建设的教材在定稿后、正式出版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正式确定为校重点教材。出版后及时报送教材样书备案。

六、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范围:

1.学院立项教材的编写与出版;

2.教材体系、内容改革的专题研究;

3.因上述工作直接发生的出版费、调研费、会务费、完整行程的差旅费、资料费、专家评审费等。

(二)资金使用额度:

教材立项建设资金使用额度一般视项目的申报途径、类别、内容、难易程度、时间跨度等情况来确定。

1.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重点资助教材(A类)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教材建设经费;

2.校级立项建设的一般资助教材(B类)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教材建设经费;

3.校级立项建设的立项资助教材(C类)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教材建设经费;

4.对于专业面较窄,印数较少,出版确实有困难的教材,学院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的出版资助。

(三)资金日常管理:

1.凡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项目,公开出版时,必须在教材规定部位标明“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字样;

2.资助项目经费,划入项目负责人账户,单独列账,专款专用。立项经费分项目启动、中期资助、结项奖励三次划入负责人账户。经费支出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对不按期完成任务或自行中止工作的,将终止经费资助,并追回已使用的款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下一年度的教材建设立项。

七、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