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院人字[2016]45号】 教务处 | 2016-06-01

为加快提高青年教师业务素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院跨越发展,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以及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为指导,以学院发展规划需求为依据,遵循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根据教师专业发展规律,积极构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实行全院统筹,分层落实,充分发挥青年教师积极性,优化、创新各种培训手段,促使青年教师按照“入门-合格-能手-骨干”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断成长,从根本上提升青年教师的职业精神、专业意识和职业能力,全面提升学院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根据我院创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国内外有影响的“互联网+”学院目标需求,结合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实际,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的引进与培养体系,择优选拔、持续培养、开发潜能、提升素质。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设一支教学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勇于创新、适应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需要的青年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实践创新能力和高尚师德素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梯队,为学院提升办学实力提供人才支持。

三、实施对象与方式

(一)实施对象

1.新入职(含企业引进)且高校教学经历不满3年的专任教师。

2.高校教学经历已满3年、尚未取得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

(二)实施方式

1.分类培养目标

1)对高校教学经历不满3年的新教师,实施“一年入门→三年合格”的培养目标,重点是做合格称职的高校教师。

2)对高校教学经历已满3年的中青年教师,实施“五年教学能手→十年专业骨干”的培养目标,重点是做优秀教学能手与专业骨干教师。

2.逐层递进要求

1)入门:了解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辅导与考核等基本教学环节,掌握高等职业教育基本规律及学院教学管理规范;

2)合格:熟练掌握教学各个环节,初步具备教学研究能力,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思想和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具备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的基本能力;

3)教学能手:能高质量完成教学各个环节,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能灵活运用新颖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开展教学活动,具备讲师或以上职称;

4)专业骨干: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教学水平和学术造诣较高,已具备“双师型”教师要求,科研能力较强,课程开发能力较高,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四、实施项目与措施

(一)基本素养提高项目

1.入职培训与岗前培训

了解校史校情、办学理念及办学特色,树立良好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遵守教师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掌握课堂教学方法与手段和实践教学应有的技术技能。一般每年8月下旬举办一期入职培训。入职培训由人事处牵头,督导室、教务处协同实施。新教师还应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

2.实行教学导师制

学院实行一对一的师徒结对导师制度。导师通过 “传、帮、带”,传授教学经验,指导备课、授课,编写教学设计等各项教学包所需文件,提高新教师执教能力。指导期一般为期一年。导师每周听取新教师课程至少2学时,每学期审阅教学单元设计不少于3次,负责审核课程期末试题,并及时反馈。新教师每学期听取同行教师的课程不少于10学时,其中听取导师的课程不少于4学时,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形式。参照中青年(新入职)教师培养方案(院人字[2015]72),由系(院、部)负责一对一师徒结对,督导室负责指导期内质量监控及评估考核,教务处负责教学导师工作量统计核算。

3.教学基本技能培养

新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培养包括试讲、公开教学、普通话水平、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四个方面。新教师任教后的第一学期为试讲期。试讲期重点考核课堂教学行为规范。公开教学重点在展示新教师的执教基本功。普通话水平重点在帮助教师运用规范语言施教。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突出提高教师应用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开展教学的水平。

试讲由所在系(院、部)负责组织,试讲期内试讲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听讲人数不少于5人,听讲人员除了系(院、部)主任、教学副主任、教学导师外,还应有同行教师参加。试讲未通过者,系(院、部)应安排其他教师授课,新教师跟班听课学习,1个月后重新安排试讲。公开教学由督导室负责组织,新教师每学期公开教学1次,每次2学时,督导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听课,并对公开课进行点评指导。普通话培训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培训由实训研发中心负责组织。

(二)教学能力提升项目

1.教学基本功竞赛

为保证青年教师人人过关,学院将定期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通过专门培训、个人训练、竞赛和观摩学习、交流切磋等方式,切实强化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教务处负责起草规则、组织竞赛,督导室、各系(院、部)协同组织实施。

2.创新课竞赛

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创新课竞赛”或“说课竞赛”,展示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激励青年教师严谨笃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提升执教能力。“创新课竞赛”或“说课竞赛”每年11月举办一次,由教务处组织,督导室协同实施。各系(院、部)负责推荐参赛优秀选手,发动教师前往观摩学习,取长补短、切磋交流。

3.听课、评课常态化

听课、评课包括学院领导和系(院、部)领导、学院督导和同行听评课等,通过听课、评课及时了解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听课、评课由督导室组织,教务处协同实施,力求每学年每个教师听课2次以上,听评课评分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各系(院、部)和教研室要积极开展集体备课、听课和评课活动,加强教学研讨,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4.强化教研室活动

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先进的职教理念,开展教学建设和改革研讨。通过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选派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和培训,侧重提高青年教师的执教能力。要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提升团队整体素质。教研室活动每月12次,并做好活动记载。各系(院、部)要加强对教研室工作的指导与考核。

(三)教学基本建设能力提升项目

1.专业建设能力提升

青年教师专业建设能力提升包括专业设置调研、专业规划制订、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各系(院、部)应积极组织和引导青年教师参加专业建设,承担专业建设任务,并将教师参与专业建设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

2.课程建设能力提升

青年教师必须积极参与“百门创新课程建设工程”,勇于探索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学做合一的教学模式,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上下功夫,提高课程开发和课程建设的能力。各系(院、部)要加强指导,发挥青年教师在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校企合作开发项目课程等方面生力军的作用。

3.实训基地建设能力提升

青年教师应该积极参加校企合作、产学合作,参加企业挂职锻炼、技术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或技能等级考试,提高“双师素质”。各系(院、部)实训基地建设要给青年教师压担子,重视实训基地的建设质量。青年教师实践能力与“双师素质”达标要明确时间期限,并纳入青年教师绩效考核范围。

(四)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青年教师应将提高科研能力纳入职业发展规划,通过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横向课题研发、发表专著论文、编写教材、申请技术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开阔科研视野,提升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

学院将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重视完善激励机制,创设科研氛围。科技处与各系(院、部)要积极搭建科研和学术研究的平台,加强对青年教师科研指导与培训,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各种学术研讨、科研沙龙、科研培训,掌握技术前沿信息,支持青年教师开展科研。青年教师要积极承担科研任务和学术活动,尽快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

(五)工作能力提升项目

青年教师要积极担任学生导师,协助辅导员做好专业指导、学业指导、就业指导和学生素质教育工作,提高管理能力、协调能力以及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活动、技能大赛、就业创业等活动的能力,承担“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的责任。

教务处与各系(院、部)要加强对青年教师担任学生导师工作的指导与考核,学生导师是青年教师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青年教师要积极承担各项社会工作,在工作中增长才干,提高工作水平,积累工作经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是提高整体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事关学院未来发展,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把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营造青年教师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为青年教师搭建良性的成长平台,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对青年教师的政策倾斜力度,在教学改革、学术交流、教学竞赛、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对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要列入重点培养,在推荐评优、职称晋升上提供支持,鼓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3.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学院设立“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专项经费,将青年教师业务进修、技术培训、学术交流、教学竞赛、实践锻炼、考证考级、科学研究等经费纳入学院年度财务预算,保障“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

4.加强提升项目考核

各系(院、部)要加强对提升项目的检查,定期进行考核总结,及时改进完善项目方案。督导室要及时分析实施情况,按照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青年教师的工作表现与工作成效纳入教师年终绩效考核体系,与青年教师的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挂勾,对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表扬,并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对教学基本功考核不合格的,要责成限期改进,当年教学工作考核不得评优,下一年度不能参加职称晋升。如连续考核不合格,学院将根据情况作出停课、调整岗位或解聘等处理,以形成长效管理考核机制。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