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年(新入职)教师培养方案【院人字[2015]72号】 教务处 | 2015-10-01

中青年教师是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中青年教师的培养至关重要。为提高中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综合素质优良、教学水平高、富有活力、勇于创新的中青年教师队伍,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学院可持续发展和教师自身发展为出发点,充分挖掘中青年教师的潜力,切实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鼓励年轻教师脱颖而出,促进中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掌握高职教育教学规律、适应学院发展需求的合格教师。

    二、培养对象

本方案所述中青年(新入职)教师指新到学院工作且任教不满一年的专任教师。

    三、培养周期

中青年教师培养周期一般为一年。

四、主要培养措施

    1.教学基本资格

    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凡中青年教师必须在培养周期内参

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2.师德建设

    以爱岗敬业、严谨执教为根本,在中青年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的

师德教育,使中青年教师在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技

能等方面得到提升。

    3.教学能力提升

   (1)助教制

    中青年教师必须有三个月以上的助教经历。中青年教师上岗后,

所在系(院)应根据其所学专业和特长确定其将要承担的课程,并指定担任一至两门课程的助教,通过协助主讲教师做好教学工作,达到熟悉课程内容和教法的目的。

   2)教学导师制

    各系(院)要为每名中青年教师配备一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三年以上任职资格)、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作为教学导师,副教授以上、“双师素质”教师优先聘用,指导其备课、课件制作、课堂组织等教学环节,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每个培养周期内,教学导师对所带中青年教师的备课指导、听课时数不少于2学时/周。

    3)听评课制

    各系(院)要组织学院领导、教学督导及教师对中青年教师开

展听评课活动,及时了解中青年教师教学情况,促进中青年教师精心备课,认真讲课,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每学期对每名中青年教师的听课时数不少于6学时。

   4)学习观摩制

    各系(院)要组织中青年教师观摩优秀骨干教师授课,学习教

学内容组织、教学设计、语言表达、课堂管理、师生沟通等教学技能。每个培养周期观摩的总学时不少于6学时。

   5)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制

    在培养周期内,实训研发中心要组织中青年教师参加不少于2

时的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培训,提高中青年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6)汇报课制

    教务处每学期末要组织中青年教师开展汇报课活动,包括对中青

年教师进行评课、指导、评定等级,组织检查教学导师及中青年教师备课指导、听课笔记等工作记录,建立汇报课评课档案。对不过关的要进行二次汇报。

    五、管理考核

中青年教师所在系(院)是培养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教务处督导室要对中青年教师培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考核。

中青年教师评估考核结果由导师评价、听评课评价、期末考核和学生评教等四个部分组成,其中导师评价由教学导师评定,占30%;听评课评价由各系(院)评定,占30%;期末考核由教务处评定,占20%;学生评教由教务处根据两学期学生评价得分折算计入,占20%

中青年教师经评估考核,一个周期内没有达到培养目标的,所在系(院)要进行约谈和警示;连续两个周期没有达到培养目标的,不能参加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三个周期没有达到培养目标的,应调离教学工作岗位或解聘。

所带教师经评估、考核达到培养目标的教学导师将按2学时/周计算教学超工作量,发放导师津贴。

六、实施流程

1.每年9月下旬,各系(院)将中青年教师及教学导师名单汇总(见附件1)报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名单进行审议,报院务会批准后公布。

2.每年6月中旬,各系(院)汇总教学导师工作记录(见附件2)、听评课、观摩课记录,并根据导师评价、听评课评价、期末考核和学生评教得分折算出综合评价得分(见附件3)报人事处,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审议后汇总报院务会,并根据中青年教师评估考核结果发放教学导师津贴。

    七、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中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名单汇总表

附件教学导师工作记录表

附件中青年教师评估、考核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