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院教字[2018]49号】 教务处 | 2018-06-07

学院各单位: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与实施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的意见》(苏教高[2015]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学院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对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全面优化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科学设计学生的知识、素质、能力结构,积极探索“课证融通”和现代学徒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凸显学院专业办学特色,促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二、制订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确立全面发展、系统培养、多样成才、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关注生源结构多元化趋势,实施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帮助学生多样成才,价值提升。重视学生职业素养和人文修养,促进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的关系,理顺知识、能力、素质三者关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主动适应市场,贯彻需求导向

以经济建设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适应苏州和高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重视专业调研,深入分析专业面向的就业岗位、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流程和能力要求,职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形成调研报告,会同企业专家、专业指导委员会加强对课程体系的论证,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增强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突出能力本位,创新培养模式

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重点,根据职业岗位要求,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优化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着力推行“课证融通”和“双证书”制度,将职业资格证和职业技能证书要求纳入课程体系,确保考证内容与课程内容紧密衔接;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推行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和以赛促学教学模式,在学院“技术领先、重视应用、多元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框架下,构建各具专业特色的能力本位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

(四)优化课程体系,强化顶层设计

根据职业岗位要求,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优化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将创新创业课程学习、项目训练、平台打造、产品孵化进行高度融合,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原则方法和指向,开发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注重课程之间在逻辑结构上的联系和融合,妥善处理好课程先行与后续、基础与核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保证实践课时比例,基本形成对接产业紧密、专业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

(五)推进学分制改革,注重特色培养

制订《高博学院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修订《高博学院学分制与弹性学制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办法,鼓励各二级院系结合专业特点,针对不同生源和学生兴趣特长,积极探索设立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增加选修课数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专业特色培养和学生个性发展。

三、内容框架及编制说明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容构成包括:专业基本信息(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学制、修业年限、学历等)、培养目标、职业面向、人才培养规格、毕业条件、职业资格证书、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专业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简介、专业办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建议、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等十一个方面。详见附件1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格式与说明。

四、编制要求

(一)专业名称、代码

原则上,每一专业代码制定一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同一专业代码、不同专业方向的,可合并在同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但要区分不同培养方向下人才培养及课程设置的特色。专业代码相同、专业方向区分度较高的专业,可单独编制人才培养方案。

(二)课程设置

体现学生成长规律,服务专业教学改革;专业课程设置有明确的岗位来源,体现专业与岗位对接、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对接、学习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中高衔接课程要体现系统设计,注意前后段衔接;建立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及时引入新知识、新技术,新设专业课数量年均不低于总课程数的10%

(三)课程类别

分为:通识教育类课程,专业类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综合实践类课程。

(四)课程性质

课程性质分为必修和选修(限选和任选)。必修课是根据培养目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限选课按专业为全体学生限定选择,任选课按学生个体任意选择。其中选修课程学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总学分数的20%

(五)学分与学时

1、根据学分制改革方案,2018级各专业毕业总学分统一制订为112学分,含公共通识选修课6学分。各专业总学时一般控制在2400-2500,周学时控制在18-26之间,实践学时占总学时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各学期之间保持相对均衡。

2、学时分配中,总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慕课学时,实际周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16。理论学时和慕课学时按16学时计1学分,实践学时按32学时计1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

3、在毕业总学分之外另设奖励项目12学分,可累计存入学分银行。奖励项目学分由学期项目、创业项目、实践项目其他各类考证考级、技能竞赛、社团活动等认定学分组成,可视获取类型置换必修及选修课程学分,但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奖励项目学分累计置换不超过12学分。

(六)教学周安排

第一学期军事训练(含入学教育)3周,课内教学周数为14

第二、三、四学期总教学周数为18,扣除实践教学周后为课内教学周,一般课内教学周数为16,各专业可根据教学需要,安排整周专业实训。

第五学期总教学周数为18,原则上安排课内教学4周或综合实训考证4周,顶岗实习与专业技能训练14周。

第六学期总周数为16周,不安排课内教学,只安排顶岗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

每学期期末最后一周统一安排考试周,统一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安排2-4门(详见下表1)。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周安排表

学年

学期

总周数

其中

教学周数分配

教学周数

假期

机动或社会实践

理论实践

实训考证

考试或论文设计

入学教育

军训军事理论社会实践

顶岗实习

毕业就业教育

1

52

18

4

6

14

 

1

1

2

 

 

2

18

6

16

1

1

 

 

 

 

3

52

18

4

6

16

1

1

 

 

 

 

4

18

6

16

1

1

 

 

 

 

5

42

18

4

4

 

4

 

 

 

14

 

6

16

 

 

 

8

 

 

8

1

小计

 

146

106

24

16

62

7

12

1

2

22

1

合计

 

146

146

81

25

 




















(七)课程结构

1、通识教育类课程

学院通识教育类课程的设置如下表2所示,其中部分课程辅助校外优质慕课资源,进行课堂教学和在线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模式改革。公共通识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一般安排在第234学期,主要开设科技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文学类、艺术类、体育类(含体育选项课)等网络视频公选课和校内公选课,要求2018级学生在校期间修满6学分。

学院要求学生参加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及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并在考证前安排相应强化培训,获证后分别可计奖励项目2学分。

2:学院通识教育类课程统一框架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时间

开课方式

课程性质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4

3.0

1学期

课内28课时、慕课16课时,周课时2

必修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4

4.0

2学期

课内48课时、慕课16课时,周课时3

必修

3

形势与政策

16

1.0

34学期

讲座形式

必修

4

公共外语

120

7.5

12学期

分层教学(可选英语、日语、)

必修

5

计算机应用基础

5664

3.0

12学期

1学期信息、机电

2学期艺术、国商、城市

必修

6

体育与健康

60

1.0

12学期

 

必修

7

军事理论

24

1.5

1学期

课内12课时、慕课12课时,军训及入学教育期间完成

必修

8

军事技能训练

64

2.0

1学期

 

必修

9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6

1.0

3学期

课内8课时、慕课8课时,周课时0.5

必修

10

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

24

1.5

4

课内16课时、慕课8课时,周课时1

必修

11

高等数学(经济数学)A/B

5664

/2832

3.54.0

/2.0

12学期

二选一,工科类专业第1学期开,商科类专业第2学期开,根据专业需要可选A4学分或B2学分课程分,各专业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限选

12

大学语文

2832

2.0

12学期

1学期艺术、国商、城市学院相关专业必选,第2学期信息、机电学院相关专业自选,辅助16学时慕课

限选

13

专项体育

32

1.0

34学期

开设篮球、足球、武术、乒乓球、健美操等专项体育选课

限选

14

公共通识选修课

96

6.0

24学期

线上线下课程并行

任选


2、专业类课程

专业类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群内专业按照“底层共享、中层分立、高层互选”的原则将群平台课、分立课与互选课分别对应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群平台课主要设置相近专业的基础及共享课程;专业群分立课可根据各专业所涉及的技术产业特点和职业岗位需要,设置不同的专业支撑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专业核心课程控制在35门,在教学计划安排表中课程名称前标注符号“”;专业群互选课是群类不同专业间设置可供交叉互选的拓展课程,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课程门数自行设定。学院特色课程“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与实践”归入专业选修课程,为各二级学院自行开设,课程内容须结合专业背景,紧密围绕“互联网+”。

3、综合实践类课程

综合实践类课程包括专业综合实训及考证、顶岗实习与专业技能训练、毕业设计(论文)、校外跟岗实习、学期项目等,一般安排在第56学期,按32学时计1学分或1周计1学分,顶岗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学分按实际情况机动调整。学期项目的学分及学时不列入总计划内,为奖励项目学分。

(八)课程体系改革

1、各专业要围绕职业能力培养,充分应用近年来本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成果,在课程的模块化、项目化上有所创新;鼓励并支持各专业采用分段式、集中式教学模式,开设教学做合一课程;以考证为明确导向的专业课程要根据考证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计划中起止周次;各专业要丰富课程门类,增加短学时(1.5-2学分)专业选修课程门数,数量应在总专业类课程门数30%以上;大力推进教学内容的案例、任务、项目载体,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以案例为主,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和综合实践课以项目任务为主。

2、学院班级专业导师专门负责项目课程指导工作,项目课程主要分为:学期项目、毕业项目、创业项目及其他可奖励学分项目。学期项目对应专业核心课程,项目成果作为课程考核主要依据,其获奖励学分可置换其他课程学分;顶岗实习对应毕业项目,单独考核;创业项目可作为学期项目、毕业项目的一种内容形式。毕业项目题目尽可能选自生产实践中的真实课题,并落实于顶岗实习中完成。

3、加强教与学方式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适应“互联网+”时代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三融合”教学改革,落实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理念,借助数字化学习平台、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多种信息化教学方式与手段,推进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现代学徒制试点,推动课堂教学和在线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模式改革,鼓励基于网络的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强调教师的导学作用,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的转变。

五、制订的组织工作

(一)各院系要加强对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院特聘教授专长及作用,强化专业调研及研讨论证,准确把握岗位能力要求、人才培养规格,加强职业能力分析,科学设计专业课程体系,增强制订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院系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组织召开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对教学计划安排提出修改意见,审核签字后送交教务处。

(二)要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编制,不随意更改编制模板。要合理架构专业课程模块,系统设计课程设置,周密安排教学计划,提高制订质量。

(三)教务处负责对各院系提交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审定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报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下发执行。对已经审定、正在执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要进行修订,应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四)时间安排:

1625日(第17周一)前:各学院组织完成修订或制订工作,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以学院为单位打包汇总,电子文档(含excel格式的教学进程表)报教务处初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或制订应在二级学院的行业、企业专家为主体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特聘教授专长及作用,并由行业、企业专家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研究和起草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272日(第18周一)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各学院培养方案是否符合制订总体要求,形成修改意见并反馈到学院。

376日(第18周五)前,各学院根据教务处修改意见,组织各专业完善培养方案,形成修改稿。电子文档以部门为单位汇总打包,经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起草小组认定后,由各学院教学院长报送教务处。

420189月开学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培养方案,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和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形成定稿。

 

附件:1.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格式

      2.2018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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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