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课堂纪律管理的意见【院教字[2014]74号】 教务处 | 2014-12-01

学生课堂纪律管理工作实行学院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以各系(院)为主体的管理机制。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也是课堂纪律的第一负责人,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班级教学信息员是课堂纪律管理的助手,是联系学生、教师和系(院、部)的桥梁和纽带;系(院、部)是教学活动和课堂纪律管理的责任主体。

根据《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有效推行院系二级管理制度,确保良好的课堂秩序,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从而形成教师教学信息员系(院)三者间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同管理的课堂管理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课堂纪律管理提出如下要点:

一、教师职责

1、课堂纪律宣布

任课教师(以下简称教师)在每门课程的第一节课向学生明确宣布课堂纪律,内容主要包括:不能迟到早退和旷课,上课关闭手机,不能吃食物,不能穿拖鞋,不能随意离开课堂,按规定座位就座,认真做笔记等事项;明确考勤与平时成绩记载的方式与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各课程学期总评成绩应由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不论何种原因缺课达该课程时数的1/3或旷课达1周或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达1/3者,平时考核成绩记为不合格,并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该课程记为“缺课”,不得参加学期补考,须进行重修。

2、考勤材料准备与统计

教师在开课前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教学班学生名单,并黏贴至“教学记分册”。对公共选修课程,开学后第三周(退换选结束)教师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确认选修课学生名单;对重修补习班课程,正式开班前教师可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重修课学生名单。

教师应掌握学生出勤的总体情况,可根据上课班级人数、课程特点,采取全部点名、抽查点名、上课时交作业、小测验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对必修课,原则上教师课前清点到课人数并在课堂通报,由负责课堂纪律的教学信息员(由各系(院)组织推选,以下简称信息员)查对缺、旷课学生名单,并填写学生点名册;每次课后,教师在信息员填写的学生点名册上签字确认,并在教师本人的教学记分册上作好记录与统计。

3、违纪行为记录与管理

教师依据平时考勤记录,严格执行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的规定,并在课程考核前明确通知到学生。教师依据平时考勤记录、课堂违纪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录,按宣布的计分办法,考核课程平时成绩。

对缺课、旷课情况严重的学生,教师要特别关注,尽早提醒学生,并直接向系(院)或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对课堂上学生的违纪行为,教师要及时提醒、制止和教育,有权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置;对情节严重、不接受教育的学生,课后直接向所在班级辅导员及系(院)领导反映;对课堂违纪行为情节较重的学生及处理情况,教师要做好平时记录。

4、管理方法探索与信息员考核

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主动与信息员、教学单位交流,积极采纳新建议、尝试新方法、探索新途径,不断提高课堂纪律管理实效。在日常教学抽检巡视工作中,教师应主动配合学校或系(院)检查人员对课堂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课程结束后,教师要配合相关教学单位,根据信息员考勤和课堂违纪行为处理协办事项的完成质量,客观评价信息员的履职表现,并将《教学信息员课堂纪律管理履职情况评价表》交到学生所在系(院)。

 二、信息员职责

1、材料准备与出勤考核

每学期开学前,信息员领取班级“学生点名册”;领取“系(院)学生工作联系表”和《教学信息员课堂纪律管理履职情况评价表》,并在第一节课交给任课教师。联系表内容具体包括班长、团支书、辅导员、系(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信息员从每门课开课起进行考勤(如信息员请假,需安排班级其他学生干部负责,并提前主动向教师说明);信息员要主动、及时向教师报告学生请假情况,如实填写“学生点名册”,并将点名情况(特别是旷课学生名单)与教师进行核对,课后请教师签字确认。每周五下午,信息员将本周本班“学生点名册”交至本班级辅导员处,由辅导员进行汇总。

2、信息沟通与建言献策

根据教师要求,信息员要将教师处理课堂违纪行为的情况及时反映给相关系(院);根据系(院)要求,信息员要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教师。

信息员要关注本班课堂纪律状态,针对课堂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结合班级、课程实际,围绕提高管理实效,主动向教师、系(院)建言献策。

 三、系(院)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

系(院)要高度重视课堂纪律管理工作,明确教师、班干部和教学单位在课堂纪律管理中各自的职责与要求。统一规定系(院)各班级负责课堂纪律协助管理的班干部成员,明确教师、信息员有关课堂教学纪律情况的反映渠道及相关事项的处理责任人。每学期开学前,系(院)给各班级准备和发放“学生点名册”、“系(院)学生工作联系表”和《教学信息员课堂纪律管理履职情况评价表》。

2、课堂纪律检查与考勤统计

各系(院)要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形成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舆论氛围;认真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领导听课、教学检查、教学督导等教学监控机制的作用。检查人员巡视时应尽量避免进入课堂以免扰乱课堂秩序。系(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对有旷课行为的学生进行跟踪记录,并每周将各系(院)班级出勤率统计结果报送至学工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定期组织全院范围内教学巡视抽查工作,校对各系(院)班级出勤率汇总数据,如出现不真实数据,严查相关情况并问责相关人员。

 3、违纪教育处理

各系(院)要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对一学期旷课10学时以内的学生可以采取单独谈话、联系家长、给予系(院)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对一学期旷课10学时及以上者,系(院)需及时上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将旷课和违反课堂纪律情况与奖学金评定及贫困生补助等挂钩。对教师直接反映或通过信息员反映的有关学生上课违纪行为,系(院)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教师。对不认真履行课堂纪律管理职责的教师,系(院)要进行提醒、教育和帮扶;若情节严重,及时上报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工作考核与管理

在学期评优时,信息员个人的学生干部职务分得分要与教师对信息员课堂纪律管理履职情况的评价得分挂钩;班委、团支委成员的学生干部职务分得分要与所在班级课堂纪律表现情况以及与其反映班级纪律情况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得当挂钩;各班级的出勤率直接与先进班级评选标准挂钩。

各系(院)要掌握本单位课堂纪律总体情况,针对课堂纪律方面存在问题,主动向教师、学生问需、问计、问策、问效,积极探索课堂纪律管理新举措。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定期组织全院范围内教学巡视抽查工作,校对各系(院)班级出勤率汇总数据,如出现不真实数据,严查相关情况及处理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