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毕业班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院教字[2017]68号】 教务处 | 2017-10-01

毕业环节教学工作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提高职业能力的培养过程。为实现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确保毕业环节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毕业环节的教学工作,现就加强毕业班教学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现代职业教育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技能的协调发展;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以毕业生就业心态好为突破口,以树立本校毕业生特色为长期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深化毕业班教学改革,强化毕业班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并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技能规范要求,将毕业环节的各教学活动——实训课程、技能考证、毕业实习、毕业项目等,组成一个贯穿毕业班学生学习全过程,与理论教学相互渗透而又相对独立的,有明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教学过程前后衔接、循序渐进、层次分明的毕业班教学管理模式。通过这种教学管理模式的实施,不仅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培养和锻炼,而且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使培养的毕业生成为素质全面、社会适应能力强的新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三、主要措施

全院必须充分认识毕业班教学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实践育人的观点,要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毕业班教学工作,切实抓好毕业班教学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毕业班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实训教学的规范化管理

实训教学工作在每年第一学期1-4周开展,是毕业班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我院人才培养方案,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实训教学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明确实训课程教学环节管理职责

各二级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课程标准,制定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建立并完善实训教学体系。

各专业教研室审核实训教学的课程标准、指导书,完善实训教学方案,并在整个实训教学过程中,依据相关专业技能规范,对各实训教学环节的教学内容、目的、要求、时间安排、教学形式和手段、教学所需设施条件、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并注意各教学内容和各环节内容的优化组合,避免重复和脱节。

实训教研室主任应负责实训场所的日常管理,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应及时报修,以保证正常实训,逐步完善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并且负责组织实训教学计划的实施,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保证实训教学的数量和质量,并对教学质量做定期检查,加大教学效果的考核力度;同时还要加强培养青年教师职业技能,不断提高教师的各项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2、完善各专业实训教学的过程管理

各学院实训教学工作应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实训教学课程标准执行,切实保证实训教学的质量。在第四学期末前一周制定好相关专业实训计划,并由各学院院长审核合格为止。实训计划包括实训课题、教学内容、教学实践、教学地点、任课教师等内容。

实训前,指导老师要做好实训课程的准备工作,并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充分了解实训的任务、要求和考核目标;实训过程中教师要加强指导,保证达到规定的指导时间,并严格要求学生完成实训计划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勤,并按要求完成实训报告。在实训过程中要着力突现其特色和时代性,体现综合性和创新性,做、学、教一体化,使之成为学生技能培养、职业素质培养的主要场所。 

(二)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与考证工作

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把实训项目的设立和实施与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紧密结合起来,并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服务面向和社会专业人才的技能要求,制定相关专业技能规范,提出系统的技能训练要求并规定必须完成或选择完成的实训内容。要求各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必须至少取得1个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各专业的实训教学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来组织实施,技能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统一归口管理,由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全面负责组织协调,以规范技能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

(三)加强毕业顶岗实习的规范化管理

1、实施毕业顶岗实习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 

学校成立“学校学生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管理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工处、就业指导办、各学院书记组成。主要负责顶岗实习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实践教学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审核各院(部)各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指导各院(部)开展实习工作,对各院(部)实习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督导。各院(部)成立“院(部)学生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部)长或书记任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指导老师以及辅导员等组成。具体负责本院(部)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如实习计划制定、实习单位的联系与选择、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实习协议签订、实习前的专业教育和安全教育、实习总结及考核等。 

2、规范毕业顶岗实习程序

1)学生顶岗实习前,相关院(部)应制订实习计划,落实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和安全教育。同时,学生顶岗实习前,相关院(部)应组织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予安排实习或实习期间造成学生安全问题由学生负主要责任。 

2)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相关院(部)应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不定期进行巡查、指导,并做好巡查、指导记录,作为实习学生平时成绩考核依据之一。 

3)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分管一定数量的实习学生,责任到人。指导教师和辅导员通过电话、短信以及“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及时掌握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思想教育、安全教育与技术指导。同时,要求学生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完成顶岗实习签到、周志、实习总结报告等。企业兼职实习指导教师(师傅)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学生择业能力和综合工作能力

4)顶岗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填写《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客观评价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其能力水平、顶岗实习成果给出评价意见后由毕业生本人带回。相关院(部)根据实习单位考核情况和实习总结报告成绩(由学院指导教师考核)做出总评成绩,并授予学分,由学院存入学生档案。 

3、明确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指导教师包括校内专任实习指导教师(即班级专业导师)和实习单位兼职实习指导教师(师傅),每个实习班级至少应有1名专任实习指导教师。专任实习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的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担任。实习单位兼职实习指导教师应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中聘任。 

2)专任实习指导教师与兼职实习指导教师均由实习学生所在院(部)聘请和统一管理。 

3)专任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参与制定学生顶岗实习或生产性实习的实施计划(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内容与任务、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等),主动联系落实学生实习单位,记录学生实习去向,落实实习任务与检查,完成实习考核与鉴定等。 

通过“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定期检查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和实习效果,包括学生对顶岗实习的目的与要求是否明确;企业和岗位是否适当;是否有实习周志和总结;实习单位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评价;学生对顶岗实习收获的评价等。

4)学生的权益保护,学生上岗前是否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实习中学生的安全如何保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是否有实习责任保险,如人身伤害保险、医疗保险及生产意外保险;是否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等。

4、各院(部)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组织管理 

1)在学生参加实习前一学期末,制定本院《学生顶岗实习实施计划》,上报教务处备案。 

2)负责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参加实习的学生名单。

3)在学生实习前,确定实习指导教师、学生的分组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目标。 

4)在学生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和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对学生进行法制观念、校规校纪、安全知识、防范技能、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以避免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 

5)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实习的过程管理,避免实习环节的随意性。定期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6)负责实习的考核,制定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实习结束后,负责对学生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 

(四)加强毕业项目规范化管理

1、毕业项目说明

毕业项目内容和形式分为两大类型,学生可选择两种类型中的一种完成毕业项目环节的学习要求,各教学单位注意权衡每位学生完成该环节学习要求所承担的学习任务。

第一种:毕业设计(论文):各教学单位结合本系的教学实际,按照《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条例》及《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进行组织、管理和要求。

第二种: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各教学单位结合本系各专业特点,鼓励学生的毕业项目在院外单位完成,与毕业顶岗实习相结合,通过毕业顶岗实习收集信息与素材,完成结合专业实习实践所撰写与本专业相关的毕业综合实践报告,使毕业项目更切合实际。

3、加强毕业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各二级院要做好毕业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应按照规定要求保证指导时间,每周至少2次对学生进行指导,学院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检查。

对于在外地进行毕业项目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通过电话联系、电子邮件、QQ交流等方式进行交流讨论,学生要将相关交流资料及时保存,以作为其平时成绩的核定依据,返校答辩后统一打印存档。学校将会同学院教学督导组随时抽查各学院毕业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4、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毕业项目环节各进程的实施

在全院范围内实施毕业项目阶段(节点)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各阶段的任务

第一阶段(毕业项目开始后约四周),完成毕业项目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参考资料,查阅文献,完成开题报告,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毕业项目开始后第五至第十周),完成毕业项目计划中应完成的内容。设计类要求完成方案设计与计算任务,并开始进行图纸绘制与论文撰写,论文类要求完成初稿,毕业综合实践报告类要完成结合实习内容总结报告。经二级学院组织审核合格后进入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毕业项目开始后第十一至第十七周),完成毕业项目任务中的所有内容,对毕业项目进行修改,并完成查重检测工作,准备答辩工作,经二级学院组织评阅合格后进行毕业答辩。

上述三个阶段划分是以18周毕业项目为例,少于18周的可参照划分。毕业项目工作具体分几个阶段和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各学院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整个毕业项目工作应不少于三个阶段,调整后的方案要上报教务处备案。

2)各阶段的考核

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实际特点制定本学院的考核实施细则,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要求成立由指导教师构成的一个到几个考核组,以对毕业项目工作进行阶段考核。每个学生要结合其报告、论文、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利用挂图或PPT演示进行汇报,具体细节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②考核内容及评分原则

第一阶段,主要考核开题报告、方案论证、毕业项目进度计划、出勤情况及学习态度等方面。

第二阶段,主要考核毕业项目环节的进行是否按计划开展,以及任务完成的质量、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学习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第三阶段,即毕业答辩阶段,考核成绩按照规定中的要求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三部分评分成绩组成。主要考核毕业项目完成的质量、工作量的饱满程度及难度、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答辩情况,以及学习态度等方面;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和各阶段的主要考核内容来制定自己的评分细则,前两个阶段考核情况不符合评分细则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最后的毕业答辩。

3)考核要求

每位学生必须参加所有阶段的考核,其中第三阶段,原则上必须由学生本人进行现场汇报答辩。对于在校外进行毕业项目或者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平时考核的学生,可以由学院或者系级教学单位自主安排时间补充考核,或由学生将做好的汇报内容(电子版)发给指导教师,由考核组成员对其所提供的文档进行考核。

各学院将本学院制定好的毕业项目工作阶段任务和阶段考核评分细则于第一阶段考核之前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四、本指导性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