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院教字[2018]17号】 教务处 | 2018-03-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尤其在“互联网+”背景下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立体化教材和精品在线课程资源建设工作,特设立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教材建设基金。

第二条  基金来源

1.出版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资助及捐款;

2.学院财务预算经费;

3.其他收入。

第三条  基金使用范围、重点、额度

(一)教材建设基金资助范围

1.资助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的编写与出版;

2.资助学院立项教材的编写与出版;

3.资助教材体系、内容改革的专题研究;

4.资助立体化教材编写、精品在线课程资源建设工作;

5.资助与上述工作相关的出版费用及调研费、会务费、差旅费、资料费、专家评审费等。

(二)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重点

1.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校级重点立项教材;

2.结合新专业建设,进行课程整合、优化的教材;

3.属于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教材;

4.确实具有鲜明特色或属填补国内空白的教材;

5.可应用于PC终端及移动终端的立体化教材、精品在线课程资源。

(三)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额度

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视项目的申报途径、类别、内容、难易程度、时间跨度等情况来确定。

1.批准立项为国家级规划教材给予资助10000元;

2.批准立项为省部级规划教材给予资助6000元;

3.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立体化教材给予资助5000元;

4.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精品在线课程,依据课程学时,按照500/学时标准给予资助;

5.校级重点规划教材资助3000元;

6.校内一般立项教材资助10002000元;

7.对于专业面较窄,印数较少,出版确实有困难的教材,学院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的出版资助。

第四条  基金的管理

1.学院在财务处设立教材建设基金专款账户,专款专用;

2.教材建设基金由教材建设委员会(挂靠在教务处)负责管理、审批使用;

3.凡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项目,公开出版或上线时,必须在教材或精品在线课程的规定部位标明“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字样;

4.资助项目经费,划入项目负责人账户,单独列账,专款专用。立项经费分项目启动、中期资助、结项奖励三次划入负责人账户。经费支出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5.对不按期完成任务或自行中止工作的,将终止经费资助,并追回已使用的款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下一年度的教材或精品在线课程建设立项。

第五条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院教字[2017]38号)配套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