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门创新课程建设经费使用办法【院教字[2017]85号】 教务处 | 2017-10-27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百门创新课程建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百门创新课程建设工程行动计划》(院教字[2016]30号文件)的指导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使用范围

百门创新课程建设经费是学院为保障相关课程建设工作正常完成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课程建设成果发表费用、劳务费用及其他建设费用。

二、经费使用办法

(一)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及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建设经费

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及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建设经费包括三部分:

1. 与课程建设相关的论文发表费用,占比30%

2. 与课程建设相关的劳务费用,占比30%

3. 与课程相关的其他建设费用(包括课程资源建设、课程网站建设等),占比40%

此两类课程建设经费申领的前提是:

1. 提交该课程建设的总结报告;

2. 所建设课程须纳入各院部精品课程网站,若使用第三方平台,可在院部精品课程网站放入相关链接。

(二)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建设经费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的建设经费包括两部分:

1. 与教材建设相关的论文发表费用,占比30%

2. 与教材建设相关的劳务费用,占比70%

此类教材建设经费申领的前提是:

1. 提交该教材建设的总结报告;

2. 所建设教材已正式出版。另,该教材在参与科研奖励时,实行差额补偿机制。

(三)校企合作开发项目化课程标准建设经费

校企合作开发项目化课程标准的建设经费申领前提:

1. 已完成的课程标准;

2. 课程标准建设的总结报告,须体现所建设的项目化课程标准的特点及创新点;

3. 与课程标准建设相关的支撑材料。

三、其他说明

(一)论文发表的截止时间为验收评审工作结束后半年内,需提供论文公开发表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录用通知书复印件或已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

(二)经费领取的流程:按照经费申领要求,课程建设负责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财务处报销流程粘贴发票后领取建设经费。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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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