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7级专业教学标准的指导意见【院教字[2017]37号】 教务处 | 2017-06-01

专业教学标准是体现专业人才培养总体设计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与实施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教职成[2015]9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的意见》(苏教高[2015]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7级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区域经济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优化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科学设计学生的知识、素质、能力结构,积极探索 “课证融通”和现代学徒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凸显学院专业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内涵建设水平。

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的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确立全面发展、系统培养、多样成才、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关注生源结构多元化趋势,实施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帮助学生多样成才,价值提升。重视学生职业素养和人文修养,促进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的关系,理顺知识、能力、素质三者关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主动适应市场,贯彻需求导向

以经济建设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适应苏州和高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重视专业调研,深入分析专业面向的就业岗位、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流程和能力要求,职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形成调研报告,会同企业专家、专业指导委员会加强对课程体系的论证,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增强科学性和可行性。

3、突出能力本位,创新培养模式

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重点,根据职业岗位要求,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优化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着力推行“课证融通”和“双证书”制度,将职业资格证和职业技能证书要求纳入课程体系;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推行项目导向、任务驱动和以赛促学教学模式,在学院“技术领先、重视应用、多元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框架下,构建各具专业特色的能力本位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

4、优化课程体系,强化顶层设计

根据职业岗位要求,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优化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将创新创业课程学习、项目训练、平台打造、产品孵化进行高度融合,在专业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原则方法和指向,开发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注重课程之间在逻辑结构上的联系和融合,妥善处理好课程先行与后续、基础与核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保证实践课时比例,基本形成对接产业紧密、专业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

5、推进学分制改革,注重特色培养

修订《高博学院学分制与弹性学制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办法,鼓励各专业结合专业特点,针对不同生源和学生兴趣特长,实施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发明创造、参加科技、竞赛活动获取创新学分,促进专业特色培养和学生个性发展。

三、内容框架及编制说明

专业教学标准内容构成包括:专业基本信息(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学制、修业年限、学历等)、培养目标、职业面向、人才培养规格、毕业条件、职业资格证书、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专业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简介、专业办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建议、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等十一个方面。详见附件12017级专业教学标准编制格式与说明。

四、编制要求

1、专业名称、代码

原则上,每一专业代码制定一份专业教学标准。同一专业代码、不同专业方向的,可合并在同一专业教学标准内,但要区分不同培养方向下,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的特色。专业代码相同、专业方向区分度较高的专业,可单独编制专业教学标准。

2、课程设置

体现学生成长规律,服务专业教学改革;专业课程设置有明确的岗位来源,体现专业与岗位对接、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对接、学习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中高衔接课程要体现系统设计,注意前后段衔接;建立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及时引入新知识、新技术,新设课数量年均不低于总课程数的2%

3、课程类别:

一般专业课程分为: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综合实践课;

专业群内专业分为: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专业课(群平台课、群分立课、群互选课)、综合实践课。

3、课程性质

课程具有必修、选修两种性质,其中选修课程(含专业拓展课、专业群互选课、公共选修课)学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总学分数的10%左右。

4、总学时与总学分

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2600左右,实践学时比例50%以上,周课时控制在20-26之间,各学期之间保持相对均衡。素质教育课和专业课,16学时计1学分。综合实践,26学时计1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各专业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为130学分。公共选修课+特长共12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不低6学分,特长分由学期项目、学年项目、创业项目和其他特长项目组成。

校企合作开展的工学交替、岗位实训、顶岗实习项目,以及利用寒暑假等各种节假日安排的校外专业实训项目,原则上按每周1学分的标准计算学分,纳入学分银行。教学计划外的教学活动,原则上不计入学时。

5教学周安排

第一学期军事训练(含入学教育)3周,课内教学周数为14

第二、三、四学期总教学周数为18,扣除实践教学周后为课内教学周,一般课内教学周数为16,各专业可根据教学需要,安排专业实训周,但尽量保证公共基础课学时。

第五学期总教学周数为18,可安排课内教学4周或综合实训考证4周,顶岗实习与专业技能训练14周。

第六学期总周数为16周,不安排课内教学,只安排顶岗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

每学期期末一周统一安排考试周,统一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安排2-4门。

6、课程结构

(一)素质教育课

学院素质教育课统一框架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时间

开课方式

课程

性质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8

3

1学期

课内28、实践20

必修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4

4

2学期

课内48、实践16

必修

3

形势与政策

16

1

14学期

慕课16

必修

4

高等数学或经济数学

56

3.5

12学期

1学期计算机类

2学期商贸类

必修

5

应用文写作

28

2

1学期

1学期商贸类        2学期艺术类

必修

6

综合英语

120

7.5

12学期

每学期4/

必修

7

体育与健康

92

6

14学期

12学期2/

34学期1/

必修

8

计算机应用基础

56

3.5

12学期

1学期软工、信工

2学期艺术、国商

必修

9

军事训练(含入学教育)

3W

3

1学期

 

必修

10

军事理论

24

1.5

1学期

课内12、实践12

必修

11

心理健康教育

16

1

14学期

慕课16

必修

12

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

32

2

34学期

 

必修

13

公共选修课

96

6

24学期

线上线下课程并行

选修

学院公共基础课程的设置如表所示,由学院统筹安排,表中所列课程除了应用文写作与高等数学(经济数学)供专业选择外,均必须开设。

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一般安排在第234学期,学分为6分。主要开设科技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文学类、艺术类、体育类(含体育选项课)等公选课。为丰富学生的学分银行,容许学生选修跨专业公共选修课。为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人文修养,为学生的继续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学院要求学生参加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并在考证当学期安排强化训练一周,获证后另加2学分。参加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试行分层考试,获证后另加2学分。

(二)专业课

一般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专业群类专业课程包括:专业群平台课、专业群分立课、专业群互选课。专业群平台课主要设置相近专业的基础及共享课程;专业群分立课可根据各专业所涉及的技术产业特点和职业岗位需要,设置不同的专业支撑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专业核心课程控制在46门;专业群互选课是群类不同专业间设置可供交叉互选的拓展课程,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课程数控制在23门。其中“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与实践”作为学院特色课程,应列入专业拓展课或专业群互选课中。

(三)综合实践课

综合实践课应包括校内项目课程、综合实训、校外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7、课程体系改革

各专业要围绕职业能力培养,充分应用近年来本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成果,在课程的模块化、项目化上有所创新;大力推进教学内容的案例、任务、项目载体,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群平台课以案例为主,专业拓展课、部分专业群分立课和专业群互选课以任务为主,专业核心课、部分专业群分立课和综合实践课以项目为主。

学院班级专业导师专门负责项目课程指导工作,项目课程主要分为:学期项目、学年项目、毕业项目、活动项目与创业项目。学期项目对应专业核心课,学年项目对应专业课程群,项目成果作为课程考核主要依据,可置换课程学分或特长分;顶岗实习对应毕业项目,单独考核;活动项目主要认定特长分;创业项目可作为学期项目、学年项目、毕业项目的一种内容形式。每个学生至少完成3个项目,包括毕业项目、学期项目和学年项目。毕业项目题目尽可能选自生产实践中的真实课题,并落实于顶岗实习中完成。

进一步推进在线网络课程建设,落实《高博软件学院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教师要充分利用各种优质的信息化学习资源,借助数字化学习平台、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多种信息化教学方式与手段,提高课程教学吸引力,促进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实现自主学习、互动学习。

六、制订的组织工作

1、各院系要加强对制订专业教学标准的组织领导,强化专业调研及研讨论证,准确把握岗位能力要求、人才培养规格,加强职业能力分析,科学设计专业课程体系,增强制订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院系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专业教学标准的审核,并对教学计划安排提出修改意见,审核签字后送交教务处。

2、要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编制,不随意更改编制模板。要合理架构专业课程模块,系统设计课程设置,周密安排教学计划,提高制订质量。

3、教务处负责对各院系提交的专业教学标准进行审定,审定后的专业教学标准报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下发执行。对已经审定、正在执行的专业教学标准,如要进行修订,应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4、时间安排:

161日:公布《关于制订2017级专业教学标准的指导意见》,并启动编制工作。

2620日:报送2017级专业教学标准初稿,教务处提请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议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同时提交专业调研与论证报告。

3630日:教务处汇总、整理各专业提出的修改稿,并进行完善和审核,审核后返回各院系进入报批程序。